法律解析:指未被派遣的就業證明,通常指就業登記證。勞務派遣證的全稱是:勞務派遣報到證。這是2000年以前,畢業生包分配時期,工作由國家派遣,所以叫“送就業登記卡”。2000年後,畢業生取消全國統編。所以畢業分配就不能再叫派遣了,取而代之的是:畢業就業報到證,取代了“派遣就業報到證”。因為用工派遣報到證是2000年以前使用的,所以這種證明在2000年以前的檔案中仍然存在,壹些檔案管理軟件也出現了這樣的字樣。所以日常工作中可能會出現這樣的詞語和表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八條,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要求的可靠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