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子合同是否與紙質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選擇的第三方平臺不靠譜。
針對第壹個方面: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承認數據電文可以作為書面合同的法律載體。《電子簽名法》明確規定,使用有效電子簽名簽署的電子合同,與紙質合同的蓋章或者簽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對有效電子簽名進行了限制。需要滿足以下幾點:
電子簽名制作數據用於電子簽名時,屬於電子簽名人專有;
簽名時,電子簽名制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簽名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更改都可以被發現;
簽名後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都可以被發現。當事人還可以選擇使用符合其約定的可靠條件的電子簽名。
可靠的電子簽名需要滿足很多條件,這就涉及到我們說的第二個方面:第三方平臺的選擇不可靠。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平臺上的數據安全是什麽技術?
平臺能否提供從電子合同的發起、審核、簽訂、執行到備案、借款、訴訟的全生命周期服務?
平臺能否提供有針對性的解決方案,並且易於操作?
後續客服和運營支持服務強嗎?
平臺或公司是否有相關資質?有沒有相關的行業標桿企業服務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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