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冬秀與胡適的結合,有著壹段戲劇性的過程。江冬秀與胡適原是親戚,胡適的姑婆是冬秀的舅母。有壹次,江冬秀的母親到績溪旺川胡適的姑婆家走親戚、看出神賽會,恰巧胡適也隨母到了姑婆家。江母看中胡適眉清目秀,聰明伶俐,表示要把女兒冬秀許配給他。但胡適頗有顧慮:壹因冬秀大壹歲,績溪俗諺有“男可大十,女不可大壹”之說;二因冬秀屬虎,認為屬虎的人八字硬,尤其“母老虎”更歷害;三因江家興旺,胡家已中落,有興衰不相稱之慮,因此不肯表態。由於江母壹心想成就這門親事,便托胡適的本家叔叔,在江村教私熟的胡祥鑒做媒,冬秀又是胡祥鑒的學生,胡祥鑒為成全這樁喜事,便在胡母面前千般說好,萬般慫恿,胡母這才同意讓他把冬秀的“八字”開來看看再說。紅紙“八字”送來,經過算命先生的推斷;冬秀命帶宜男,兩人很合,不沖不克,女大壹並不妨礙。胡母又把紅紙八字疊好,放進擺在竈神爺面前的竹筒裏。那竹筒裏原先也放進了幾個初被選中的“八字”。過了壹段時間,家中平安無事,沒有壹點不祥之兆.胡母這才虔誠地拜過竈神,拿下竹筒搖了搖,然後用筷子夾出壹個“八字”來,攤開壹看,正是江冬秀的,真是“天賜良緣”。當時還只有十四歲的胡適與十五歲的江冬秀的終身大事,就這樣在家母之命、媒妁之言、算命先生瞎湊和竈神爺保佑之下定了下來②。
江、胡兩家訂了婚約之後,胡適就先後到上海、美國求學去了。過了十多年他倆還未結婚。這時,家鄉謠言四起;有的說,胡適在美國有了女腸友,有的說他已經和壹個外國洋姑娘結婚了,甚至還有人說他已經生了孩子。可是,江冬秀的思想不但沒有因此而波動,而且這時還做了放大纏足的嘗試。她的放足的行動,後來還得到了胡適的贊賞和鼓勵。
壹九壹七年夏,胡適留學回國後,返鄉探望老母,商訂於本年寒假結婚。他很想先與冬秀見壹面,結果不但沒有見著,反而引起壹些笑話來。《胡適的日記》中說:“……我親自到江村。他(她)家請我吃酒。席散後。我要求壹見冬秀,他(她)的哥哥耘圃陪我到他(她>臥外,他先進去說,我坐在外翻書等著。我覺得樓上樓下暗中都擠滿了人,都是要看‘戲’的!耘圃出來,面上很為難,叫七都的姑婆進去勸冬秀。姑婆(吾母之姑,冬秀之舅母)出來,招我進去。冬秀躲入床上,床帳都放了下來;姑婆要去強拉開帳子,我搖手阻住他(她),便退了出來。這時候,我若打轎走了,或搬出到客店去歇,那時便僵了。我那時壹想,此必非冬秀之過.乃舊家庭與習慣之過……回到家裏,人家問我看見了新人沒有,我只說,見過了,很好。我告訴母親,母親大生氣,我反勸他(她)不要錯怪冬秀。但同去的本家叔公知道此事,傳說出去。人家問我,我也只笑不答。後來冬秀於秋間來看我母親,訴說此事。果然是舊家庭作梗……我至今回想,那時確是危機—發之時……已經是二十世紀的年代了,這位二十八歲的者姑娘還躲入床上放下帳子,羞見訂婚已經十三年的留洋生夫婿,這在當時卻不能不作為壹種趣聞,傳播四鄉。壹九壹七年寒假,胡適從大學回家,文明結婚。他親自寫了兩副對聯:壹副是“舊約十三年,環遊七萬裏”;另壹副上聯是“三十夜大月亮”(結婚之日是陽歷卅日,陰歷十壹月十七日),下聯壹時沒有想好。這時。他身旁壹個綽叫“瘋子”的本家哥哥毓蛟,雖無功名,卻有捷才。他脫口而出:“念七歲老新郎”,巧妙而風趣地對了那幅上聯。胡適認為很好,照著寫了。在結婚儀式上,他們破除了舊式禮節,只是新郎新娘結婚證書上互相用印和證婚人用印,雙方交換金戒指,證婚人講話,新郎講話,沒有拜天地,向長輩行禮和新夫婦交拜禮,都是以鞠躬代替叩頭⑤。這樣的婚禮,當時在古老閉塞的山村,確是別開生面地揭開了新事新辦的新序幕。
婚後第二年,江冬秀到了為胡適主持家務。她雖然是壹個身受封建舊禮教毒害較深的小腳女人,但頗有魄力,有才幹,遇事能決斷,具有男子漢氣概。她發覺胡適與曹佩聲有暖昧關系,不是溫柔勸陰,而是抓住胡適愛惜名聲的特點,采取進攻策略,大吵大鬧、寸步不讓。有次竟拿起裁紙刀向胡適臉部擲去,雖未擊中,但卻迫使胡適與曹佩聲斷絕了關系。④北大教授梁實秋成名之後,要同他的妻子離婚,梁妻忠厚懦弱,無力抗拒。江冬秀聞之挺身而出,為她打抱不平。江冬秀將粱妻接到自己家中,給她助威壯膽,最後鬧到法醫打官司,江冬秀還親自到法庭代她辯護,結果使梁實秋敗訴⑤。
壹九四壹年江冬秀回江村探親時。發現從上莊到江村這條古道上的楊桃嶺壹帶路面多年失修,坑坑窪窪,十分難走。她回到江村後.便慨然捐資修復了楊桃嶺附近的路面三處,還請了監工檢查驗收,至今,當地人們還念念不忘⑧。
抗戰期間,胡適去美,江冬秀避居滬上。她得知、遊擊區的革命實情,非常同情革命。壹九四五年春,她回到績溪上莊。當時上莊既有駐防,也有新四軍、遊擊隊住,安徽省保四團駐紮在鎮上,常到上莊去抓人,遊擊隊員汪木海同誌找她求援,她總是拿起她的名片去保。王必英同誌的家住在革命老區王家莊.把他屋燒了,又下令捉拿他的母親。王母無處棲身,逃到她的家中躲避,她欣然接受,並給予庇護⑦
江冬秀雖長年寓居外地.但對本族晚輩仍不乏教育,她聽說生輝娘經常賠錢,又得知月仙和士全公家吵鬧,便親自寫信給近仁叔公,請他嚴加斥責.井叫他們嚴守規矩,愛惜名譽,不要敗壞家聲.如果“再有閑話給我聽見,我就不寄錢給他了”②。
江冬秀嫁了胡適以後.總是勸胡適不要走上道路,不要做官,希望他好好研究學問。但胡適還是違背了妻子的勸告,涉身於政界,做了“過河卒子”。壹九三八年兩次電報給胡適,要他出任美國大使,胡適不能簡單回絕了事,只好勉應其命。他寫信給冬秀,想讓她對此有所精神準備。信中說:“我在這(此時在歐美講學)十幾天,遇見了壹件‘富上梁山’的事(即指蔣要他出任美國大使的事),我知道妳聽了壹定很不高興,我心裏也覺得對不住妳”。胡適為什麽說“對不住”夫人的話呢?因為江冬秀始終不贊成胡適搞。壹個多月後,胡適再度寫信給冬秀,談及此事,信中說:“我二十壹年做的人(胡適留學歸國時曾發下壹願:二十年不談。二十年不入政界。這時兩者均末實現,所以說二十壹年)不做的官,何等?但現在國家到這地步,調兵調到我,拉夫拉到我,我沒有法子逃。所以不得不去做壹年半年的大使。我聲明做到戰事完結為止。戰事壹了,我就仍舊教我的書去。”江冬秀與胡適遠隔重洋,雖不同意,但也無可奈何!後來,胡適又寫信給冬秀說:“現在我出來做事,心裏常常感覺慚愧,對不住妳。妳總勸我不要走上路上去,這是妳在幫助我。若是不明大體的女人,壹定巴望男人做大官。妳跟我二十年,從不作這樣想。……我感到愧對老妻,這是真心話”。⑨
作為學者的胡適,任美國大使後,在外交場合偶爾講了些不該講的話,這就給國內壹些本來不滿胡適的人以口實,掀起了壹種反胡動向。這風聲傳到了避居上海的江冬秀的耳朵裏。她本來不願胡適在做官。聽到這種風聲後,更覺陷身政界劃不來。這位頗有膽識的女人,遂即要求胡適的好朋友張慰慈出面,要他壹邊勸胡適借病辭職,壹邊發電要求當局允許胡適辭職。
西諺雲;妻子是男人“較好的壹半”,胡適的“較好的壹半”是死心踏地的“相夫教子”,為他而生存,為他而服務;使他在學問上事業上橫沖直撞而無後顧之憂⑩。在流寓紐約的十年生活中,江冬秀在那個破舊的裏,也是“不出門,三十裏”整天忙個不停。她不懂英語,有時還得自己上街菜,夠辛苦了。壹次胡適外出.江冬秀壹人在家,壹個彪形大漢破窗而入,江冬秀下意識地把大門打開,反身對那盔賊大叫壹聲:“GO”!那賊看了她壹眼,真的“G0”了。江冬秀不會英語,只會說“Go”⑩。江冬秀還會燒壹手好吃的“徽州菜”,尤其會燒“徽州鍋”、,她常常請在美國的同鄉到她家赴“豆腐宴”。
江冬秀除了為胡適的生活服務以外,經常以打牌消遣日子。她每次打牌必贏,不知何故。她在麻將桌上贏來的錢,也是胡家的經常收入之壹。後來,胡適在任研究院長時,胡太大也經常邀朋友來家打牌,胡適也從不幹預,有時當四缺壹時,她還要胡適來湊壹角。身為院長的胡適,為了維護前院長(蔡元培)規定不準在公打脾的好傳統,所以曾對他的秘書說,請幫我所子給我太大住,因為太大打麻將的朋友多,在公打牌不方便。看來,胡適對太大也夠體貼的了⑩。
江冬秀平時除了打牌,就是看武俠小說。寓居紐約期間,她還停留在看武俠小說階段。唐德剛說:“胡太太找不到‘搭’子,就讀武俠小說。金庸著作,胡太太如數家珍,金庸的小說,在胡家的書架上,竟亦旎旎然與戴東原,崔碧諸公(的著作)揖讓進退焉!”⑩
壹九六二年二月二十四日晚,胡適心臟病實發,在臺北南港研究院蔡元培館逝世。江冬秀聞訊趕到,傷心之極,痛不欲生,給她打了兩針大劑量的鎮靜劑,也末抑制她那悲痛的激奮情緒。二月二十六日中午.她的長子祖望聞訊從美國趕回臺北,在瞻仰父親遺容,行過跪拜禮後,轉回家中,安慰母親。母子見面抱頭痛哭,胡夫人間:“思杜兒也知道妳父親的死訊嗎?”祖望渾身壹顫,低聲說:“他已先於父親離世了!”胡夫人猛地壹楞,簡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追問壹句;“妳說什麽?”“我是在美國聽大陸上來的人講的,我怕妳們傷心.壹直沒敢寫信告訴妳們。”江冬秀猛聽這壹惡訊,頓時昏厥過去。在場的人都嚇壞了。經過壹陣搶救,她才慢慢蘇醒過來。後來,祖望輕聲問道:“父親在遺囑裏把他的遺體火化,妳看怎麽辦?”胡夫人說:“不行.我和妳父親曾有約在先,後死者有權決定先死者的安葬方法,我是主張棺葬的”。治喪委員會把這個意見轉告給,蔣說:“就按胡夫人說的辦吧!”⑩
據唐德剛說,胡太大還用鉛筆寫過壹份自傳,曾經帶到紐約請他看。文中雖然錯別字很多,但卻生動地敘述了她的身世。可惜這份自傳,如今不知落在何處?
江冬秀在大軍渡江前夕,本想回到江村老家悅心堂居住,由於胡適執意要她同去美國,她只好隨之離開祖國而出走。在紐約度過了十年的清淡寓居生活之後,於壹九五八年回到,直到壹九七五年去世。亨年八十五歲。
[註]①見耿雲誌:《胡適研究論稿》、②③④⑤見石原臯:《閑話胡適》、⑥見《績溪縣交通誌初稿》、⑦見石原臯:《閑話胡適》、⑧見江冬秀家書(存績溪縣文化局)、⑨⑩見耿雲誌:《胡適研究論稿》、《抗戰時期的胡適》、⑾見石原臯:《閑話胡適》、⑿⒀見唐德剛:《雜記胡適》、⒁見《黃山》總第二十:《胡適之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