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軍人、參戰和參加核戰的退役人員、60歲以上的農村退伍軍人可辦理優待證。所需證件:1、退伍證2、身份證和戶口本3、其他證件(見義勇為人員家屬、殘疾證、參戰證明、其他紀念品、榮譽證書)。辦理流程:1。重點優撫對象請向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社會事務辦公室提供近期免冠照片壹張。2.非重點優撫對象符合重點優撫對象條件的,可向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社會事務辦公室提供相關材料。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十三條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壹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兵役機關的安排,在當年六月三十日前進行兵役登記。經兵役登記初審合格的,稱為應征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