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藝術簽名 - 銀行的預留印鑒卡上的名章丟失了,怎麽更換?

銀行的預留印鑒卡上的名章丟失了,怎麽更換?

去銀行辦理。

辦理印章掛失 : ?

(1)各單位預留銀行印鑒的印章遺失時,應當出具公函,填寫“更換印鑒申請書”,由開戶銀行辦理更換印鑒手續。

(2)遺失個人名章的由開戶單位備函證明,遺失單位公章的由上級主管單位備函證明。經銀行同意後按規定辦法更換印鑒,並在新印鑒卡上註明情況。

更換預留印鑒:填寫“更換印鑒申請書”,由開戶銀行發給新印鑒卡。

擴展資料:

根據《預留印鑒管理辦法》:

第六條 存款人為單位的,其預留銀行印鑒為該單位的公章或財務專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存款人為個人的,其預留簽章為該個人的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存款人在銀行預留簽章中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名稱與其申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的賬戶名稱、出具的開戶證明文件上記載的存款人名稱應保持壹致,但以下情形除外:

(壹)因註冊驗資開立的臨時存款賬戶,其賬戶名稱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或政府有關部門批文中註明的名稱,其預留銀行印鑒中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名稱應是存款人與銀行在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協議中約定的出資人名稱。

(二)預留銀行簽章中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名稱依法可使用簡稱的,賬戶名稱應與其保持壹致,並在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協議上明確簡稱的約定。

(三)沒有字號的個體工商戶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其預留印鑒中公章或財務專用章應是“個體戶”字樣加營業執照上載明的經營者的簽字或蓋章。

第八條 個人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預留印鑒的,與其個人結算賬戶名稱和提供的有效身份證件中的名稱應保持壹致。

第九條 系統內往來資金調撥,預留印鑒為該機構的行政公章或業務公章加其負責人或業務主管簽章。系統內有價單證和重要憑證調撥,預留印鑒為該機構的行政公章或業務公章加其負責人或業務主管簽章以及管庫員簽章。

第十條 預留印鑒卡片壹式三份,壹份交客戶留存,壹份與開戶資料壹並專夾保管,壹份交印鑒卡管理員保管。

實行綜合櫃員制管理或票據交換集中處理的,必須制定相應管理辦法後才可增加預留印鑒卡片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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