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意事項:
申請人須本人到使館提交簽證申請。
使館有權在任何時間要求申請人提供附加材料。
中文文件必須翻譯成英語。
所有文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簽證流程周期最長為15個日歷日。
簽證費為60歐元?-?按當時匯率以人民幣支付。
所需材料:簽證申請表
由申請人填寫並簽名
所有條目均需填寫,不空項
壹張護照尺寸照片參見簽證照片具體要求
護照原件護照有效期須長於計劃離開申根區的日期至少三個月以上。
必須包含至少兩頁空白簽證頁,不包括備註頁。
護照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及復印件(不要求翻譯件)旅行醫療保險及復印件參見旅行醫療保險具體要求
旅行目的證明文件例如:具體旅行計劃
邀請人向移民局申請頒發的邀請函(ZAPROSZENIE)1. ? 由邀請人發出的邀請函須包含旅行時間及邀請人與申請人的關系。
2. ? 須向使館提交邀請函原件。
足夠的財政手段證明例如:過去三個月的銀行交易對賬單
在職/個體經營/在學證明個體經營者?-?營業執照
學生?-?學校開具的在學證明及有效學生證
在職者?-?所在單位出具的在職證明原件,須包含具體職務,入職時間,工資及準假時間
確定時間的往返機票(只須機票訂單即可)請勿在得到簽證之前購買機票。
使館不負擔因已購買機票但簽證拒簽或簽證有效期與之不符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酒店訂單或其他住宿證明須提供覆蓋全程的住宿證明(若計劃訪問其他申根國家,則須壹並提供在該國的住宿證明)
親屬關系證明只在邀請人與申請人存在親屬關系是提供。
例如,婚姻狀況或出生證明。
結婚證或出生證明只在家庭成員是波蘭/歐盟/歐盟經濟區成員時提供。
居留許可持有非中國護照居民須提供居留許可
監護人及學校出具的許可若未成年人單獨申請而父母或監護人不到場的情況下,須提供監護人及學校出具的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