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離婚手續
離婚登記
壹、離婚登記的條件
l、男女雙方必須自願離婚。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離婚協議,協議必須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壹致意見。
4.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我國使(領)館簽發的結婚證書。
二。離婚登記提交的文件
我的戶口簿,身份證。
2.雙方結婚證。
3.雙方的離婚協議。
4.雙方應提交兩張1寸大單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離婚登記的程序
1.離婚男女雙方* * *向壹方有常住戶口的區、縣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紋。
3.雙方在離婚協議書(壹式三份)上簽字,同意協議內容,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字或按指紋。
4.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文件、協議和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四。離婚登記的時限和收費標準
長度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2.收費標準:國內離婚登記每對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