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遺囑內容必須由立遺囑人書寫並簽名;
(2)立遺囑人必須親自用鋼筆書寫遺囑全文;
(3)必須註明年、月、日,三項缺壹不可。自寫遺囑不需要見證人。但是打印遺囑然後只是簽字,註明年月日,其有效性是有爭議的,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有相反的證據證明打印出來的遺囑不是我的真實意思,很可能被認定為無效。如果有幾份遺囑,經公證的遺囑最有效;如果有幾份經過公證的遺囑,有最後日期的那份最有效。最好能自己寫,要有個人筆跡為證。
以上是繼承法的內容,補充相應說明。回答妳的問題:
1,既然書會,不需要別人在場見證,妳自己寫。
2,只需要簽名,不需要蓋章。多貼點個人郵票也沒關系。
3.手寫,有簽名和日期。
妳的問題沒說妳有沒有寫日期。如果寫了,就是有效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