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兵宣誓,以民兵連(營)為單位,由民兵連(營)長和指導員(教導員)組織實施。
(三)民兵宣誓前,應進行民兵性質、任務、職能等教育。
(四)宣誓必須莊重嚴肅,著裝整齊。宣誓地點可選擇在具有教育意義的場所。
(五)宣誓結束後,宣誓人要在宣誓名冊上簽名。
(二)民兵宣誓,以民兵連(營)為單位,由民兵連(營)長和指導員(教導員)組織實施。
(三)民兵宣誓前,應進行民兵性質、任務、職能等教育。
(四)宣誓必須莊重嚴肅,著裝整齊。宣誓地點可選擇在具有教育意義的場所。
(五)宣誓結束後,宣誓人要在宣誓名冊上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