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張順,湖南安鄉人。2001年7月6日進入廣東高要中傑鞋業有限公司。我入職時的職位是保安組長,20117年2月通過人事調整調到總務部擔任組長。但是,20116年3月5日,中傑辭退了我,說不給我補償。我投訴的理由如下:
2010年2月29日夜,肇慶中街被盜。(我從7月1,2011,1,31做高要中街,肇慶中街。當時我趕到了現場,對現場進行了勘察和分析,並將我掌握和分析的疑點全部上報了派出所(此事有事件報告為證)。盜竊是值班保安和其他員工所為,於2011年1月初被偵破。
10月26日大約2011 65438+時,我的主管王菡通知我下午13:30在行政部劉誌米辦公室參加壹個會議。只有我和劉誌米、王菡董事參加了會議,會議的主題是告訴我公司關於2010 65438+2月29日。我當時說:請給我時間考慮壹下。如果我接受了,我會留下來把它做好。如果我不想接受,我會離開。他們希望我盡快回復。會後,我考慮了大約兩個小時,然後我給王菡的董事打了電話,請她告訴劉之迷,我願意接受公司的安排。當時王菡的導演很驚訝,問我怎麽這麽快就決定留下來了,說我的性格不會是這樣的。我說我真的很有個性。之所以留下來,是想看看如果公司的管理制度不改變,保安團隊會是什麽樣子。我還想知道在我離開安全團隊後,誰將接管安全工作。我想找出我和他的差距,好好學習。況且孩子在這裏讀書,我也需要穩定。
2065 438+01 65438 10月30日,王菡廠長告訴我,從2月份開始,我在肇慶廠和高要廠都不用上半天班,所以春節期間的安全防範工作由我負責,正月十五以後到高要廠上班。
本人於2月17日到高要廠總務科報到,期間按照工作內容和要求認真工作。2月26日下午下班前,得知2010的獎金將於3月初發放,我問王菡主任我的獎金是多少,王菡說想找我談談這件事。她跟我說,還不如按班長級別算獎金。我說為什麽,我當了兩個廠的保安隊長,公司給我副科級待遇。更何況半年班級級別和半年組長級別的獎金還不如組長級別的。(中捷公司發年終獎,副科級以上幹部按“萬”算,組長、班長也就幾千或者幾百。)她說是這樣的。我和劉誌算了,妳只有2900塊。我說09年,我是組長,獎金3600。為什麽我半年只有組長級和班長級的2900元?她跟我說,比如我這種情況,按規定半年拿班級100萬,壹次扣0.05才5000,再扣壹次才2500,還不如按組長級別算。我很疑惑的問她,應該按0.05還是0.5?她說反正就是那樣,這是公司的政策。我說:2009年下半年,公司給幹部會議解釋,還當場給我們類比計算了壹下關於扣獎金的事情。當時是0.05,妳剛才壹直在說0.05。怎麽才能換算成0.5給我?另外,2010我記了多少遍?我應該記住它嗎?請大家再幫我弄清楚!我還說:公司不是壹直說要以證據為依據嗎?我們口頭或者電話匯報的壹些工作事項,後來出了問題,應該不關我們的事,但是公司高層說我們口頭或者電話說的話不算數,壹定要發函,用聯系單或者簽名的形式溝通,至少要有郵件作為依據。嗯,現在我得立足於此了,不然妳剛才壹直扣0.05怎麽得了0.5?當時天王韓的頭答應我替我再問壹次。
2月28日下午,總助理通知我簽工資條的時候,我發現我的工資少了670元。我說工資不正常,暫時不簽。我去人事查詢,人事主管告訴我,我降職的工資表壹月份生效。這時候,她覺得事情有些不同,給王菡的負責人打了電話。王菡說是這樣的,壹月份就生效了。人事幹部還說:王菡就是這樣說話的。我遵守規則和程序。妳最好問她。我是在人事辦公室給王菡打電話的,因為王菡那天打電話請病假。我給她打電話時,她說她在醫院。我問工資的時候,她不耐煩的說,我不是告訴妳了嗎?妳告訴我的時候我就問了。我怎麽不知道?她說是二月,二月12。我說那天沒告訴我這件事。反正我接受了公司的安排,但是我壹月份是保安隊長,做的是保安隊長的工作,所以公司應該給我那個工資。汪涵越來越不耐煩,說:妳怎麽這樣...我看她情緒激動,又在醫院,就在電話裏說,我不是想跟妳吵架。我只是想找出我工資低的原因。妳現在生病了,正在看病,今天就不說了。等妳好了,去上班了,我再跟妳說,請妳替我考慮壹下。
王菡請了兩天病假,並於3月2日上班。3月2日下午,我再次向王菡董事提及我的工資和獎金。她告訴我,聽了我的電話後,她仔細考慮過我是否應該拿到壹月份的工資,但是她錯了。她說我實際上是壹名保安隊長。當我問及獎金時,她說它沒有發生太大變化。她替我問劉,讓我不要太在意獎金,說老板高興就給,不給妳也沒辦法。我說我知道公司的這個原則,但是別人有的我也要有。我就想知道為什麽我只有2900多,罰0.5還是0.05。妳為什麽壹直說“這太多了”?這不是故意針對我嗎?公司是想逼我離職嗎?王菡說:張順,妳怎麽能這樣?我告訴妳,公司對妳很人性化。我回復她:如果這也叫人性,我寧願沒有這個所謂的人性。
3月3日上午8點20分,王菡主任打電話給我,讓我去辦公室找她。到了辦公室,她主動找我談工資和獎金的事。結論是工資錯了她可以補發,獎金也就那麽多,沒變。我不想接受。我說我會考慮向政府和勞動局申訴。她說:去吧,公司不怕。我說:不要以為中捷的老板有錢,和當地政府搞好關系就好像有恃無恐。現在,如果妳談論法律,妳是在強迫我離開。我會起訴妳。也可以給南方電視臺《今日壹線》記者打電話,也可以向中捷客戶權益部投訴。妳侵犯了我的權益。王菡說:張順,妳想這樣做嗎?公司對妳很好。妳想要什麽?妳在中捷10年了,就不談感情嗎?我說:我只是說說感受。我不怕告訴妳。有人知道我的事情和待遇後,想讓我找公司理論,罷工。他們會有壹群員工跟著我,支持我。我沒答應。我不是講過感情嗎?我不想給人壹種因為中傑我當不了保安隊長,沒有科級待遇,心理不平衡的印象。我只是在維護自己的權益。王菡說,這樣做沒有用。我說:如果公司非要逼我,我肯定只能這麽做。我會去勞動局。高要和肇慶關系很好,我會向廣東省勞動廳匯報。我會撥打020-118165438“今日壹線”爆料。如果公司不讓我這麽做,我就得考慮家人的安全。總之,我不想惹麻煩,也不想把事情復雜化。我只是在捍衛自己的權利,得到我應得的。這樣把我逼走是不可能的。
在與王菡主任會面後,我的心臟被卡住了,我於3月2日去看醫生,因為我最近身體不適(下巴淋巴結腫大),所以我向王菡請假。她問我為什麽請假,我說有事請假。她又問:有什麽事嗎?我跟她說妳看我昨天還在打點滴。醫生說我有急性淋巴結腫大和炎癥。自從去年從摩托車上摔下來後,我的肩膀就腫了。現在天氣潮濕,我感到惡心和痛苦。我需要休息和治療。她沒有說話。寫申請表的時候,我特意問了她,春節期間公司安排我在崗位上工作是按規定補工資還是按公司說法補休。她說是補休。所以我寫了請假條。請假的理由是急性腮腺炎和肩胛骨腫脹需要治療。按照公司很久以前頒布的員工福利,2011,我可以休10天的特別假,10天的帶薪假,加上6天的春節假期補休,算26天假。
3月3日下午,我找了壹個工作中介在我的申請表上簽了字,然後我附上了醫生的病假證明和休息治療證明。當我拿著申請表讓王菡導演幫我簽名時,她說:不。我問:為什麽?她說:不簽請假條就簽辭職信。我說:我現在生病了,需要請假治療。我不會辭職的。請給我簽名。她不肯簽字,我就請假去人力資源部找王金英經理投訴她。王經理告訴我,我還需要我的主管簽字,並讓我回去和她談談。我說:我說好了,她不簽。王經理說:那妳去給她美言幾句。我向王菡請假,請她幫我簽名。她仍然拒絕簽字。我說,我有病,有醫生證明。妳知道我昨天打了壹針。為什麽我不能請假?她說:妳精神有問題,我不簽。我說:第壹,我身體真的有病,需要治療;第二,心情不太好,需要請假休息,對於愛情、理智、法律也是如此。妳為什麽不給我簽個假呢?這時,王菡主任激動了,站起來提高嗓門說,妳要請假就請假。妳移交工作了嗎?現在這麽忙,這麽多事情。我跟她說:我有工作代理簽假表,說明工作已經交接了,事情很多。我生病了,不應該請假治療。汪涵補充道:妳休這麽長的假,工作誰來做,或者妳辭職,我來簽辭職信。我知道我最終會被自己逼辭職。我說妳覺得我很蠢。妳這樣折騰我就是為了讓我覺得無聊,自己辭職。我不是說現在就辭職。我需要休假。另外,我請假到月底是有我的理由和目的的。說到這裏,我已經走到辦公桌前坐下了。這時,王菡的負責人用更響亮的聲音和語氣說話了。妳認為妳能做什麽?我不會在申請表上簽字,但我會在辭職信上簽字。這時,我再也受不了了。我拍了拍她請假的桌面,大聲對她說:妳為什麽不在我的請假條上簽字?妳在喊什麽?我請假是合理合法的。妳為什麽不簽呢?正在這時,王金英從隔壁辦公室走了過來。她問怎麽了,別吵了。我告訴她,等我回來按照她的意思,我跟王菡說讓她幫我在申請表上簽字,她就是不簽,壹個壹個在辭職信上簽字。我好心的告訴她,但是她說的越高,她就越站起來吼我。王經理說,可是我只聽到妳的吼聲。我說我是被王菡逼的,我受不了她這樣吼我。王菡說:我就是這樣說話的。我不能大聲說話嗎?當時,王菡告訴王金英,我有目的請假到月底,所以她沒有簽字。王金英還問我的目的是什麽。我回答:公司明確跟我說要逼我離職。我請假到月底是有目的的,但我不想惹麻煩。如果公司給了我應得的,我會告訴妳我的目的作為善意的提醒,這對公司對我們都有好處,但如果要我主動辭職,我也不會屈從。這時,王菡說,好,我明天給妳辭退,給妳工資和獎金。我提醒她我的福利——特別假,帶薪假,春節期間六天工資。她說:都是妳的。我又問她:公司辭退我怎麽補償?她說:有補償嗎?我說:公司就是不想補償我逼我自動辭職。公司不管是辭退我還是開除我,都要按照國家《勞動法》賠償我。作為主管,妳應該知道這壹點。這時,經理王金英趕緊說:這件事要等公司決定。我現在不想談這個。已經過了下班時間。汪涵前兩天生病了,還沒吃飯。他下班後已經回去吃飯了。這件事將在明天討論。我說:我生病了,有醫生證明,有請假條,但是不會請假,明天不上班。王菡說:如果妳明天不上班,即使妳曠工,三天後妳也會自動離職。我說,好吧,越好越能體現中街規章制度的不合理。當我真的要去勞動局或者打官司的時候,我會有壹些更有幫助的證據。
從高要廠出來坐車回肇慶的時候,接到了盛友刀模廠廠長劉海基的電話。他問我在哪裏,向我求助。我告訴他我已經回肇慶了,讓他告訴我我能做些什麽來幫助他。劉海基主任說想從中傑新宿舍拉壹根水管到他的刀模廠。我說,明天開始請假,月底可能要上班。我現在處理不了這個。妳最好去找沈。劉主任壹直要求和我見面,我就邀請他到我在肇慶工廠的宿舍。這時,我已經猜到他從來沒有來找我幫忙。我認識他十幾年了,他從來沒有這樣找過我。21點左右,劉海基到達肇慶工廠。在我宿舍,他直截了當地告訴了我找我談話的真正原因。我也向他簡單描述和介紹了此事。他很驚訝,說,沒他們說的那麽嚴重復雜。我問他現在事情有多嚴重多復雜。他說:王菡和王金英向公司反映,妳在工資和獎金上故意找茬,有人出重金收買妳,要妳驅趕肇慶工廠的人罷工鬧事,甚至要起訴公司,所以公司的劉誌明讓我找妳談話,問妳這是怎麽回事。妳能告訴公司是誰讓妳開車帶別人來鬧事的嗎?劉海基導演也表示,直到詹明川大師告訴他這件事,他才知道。詹師傅問他跟我熟不熟。他說認識我十幾年了,覺得我不是那種人。我雖然直爽,但還是有腦子和原則不那麽做,所以來找我。我也介紹了壹些相關細節。劉海基導演說詹明川大師等會過來。請詳細告訴他這件事,請他向公司澄清情況。這件事好辦,沒那麽復雜。過了壹會兒,詹師傅來到我的房間,我把事情的經過復述了壹遍,並向詹師傅做了匯報。詹師傅特別理解他聽到的話,問我:妳說要和中傑的老板鬥,喜歡和有錢人鬥,還說壹定要公司賠償,這是怎麽回事?我說:我從頭到尾只是在維護自己的權益,不想讓自己這麽麻煩。中傑這樣對待我,我已經感覺到他對我的態度是在逼我走。那我肯定會想到尋求法律幫助解決問題。他們說我不行,我就說中街和當地政府關系很好,有錢人辦事很方便很容易。我就想,如果公司把我停了,可能會用別的方法或者手段來對付我,然後我就要調走安排了。況且我們根本沒談過怎麽補償。只是王菡下午說明天要辭退我,我說需要按照勞動法賠償。詹師傅和劉海基導演說:事情不能那樣,也不會那樣。公司希望我們去找妳。關鍵是要搞清楚真相是什麽。公司沒說妳不要做。我們會幫妳請假。當月底假期結束時,妳將回來工作。這些事情應該是王菡公報上的個人恩怨。等妳回公司,就去詹師傅的部門上班。我很感謝他們的好意,所以我說:不管是不是《王菡公報》上的個人恩怨,她只是壹個部門的負責人,遮不住天。她所做的應該得到公司的認可或授權;我已經覺得公司這樣對我,沒有好的生活讓我留下來。請幫我向公司說明真相。然後,我把請假條交給詹師傅,告訴他我請假到月底的目的:因為國家勞動法規定,國家法定節假日上班,加班工資必須按工資的三倍計算,不允許補休。據我所知,加班費應該是全薪的三倍。原來中傑只按基本工資計算加班費,現在幹部連加班費都沒有。很多幹部都說,節假日上班不給我們加班費。很多人對此都有很棒的制度和好處。同時我也告訴了我所知道的信息,李麗蘭是2010的壹名組長幹部,她這次的獎金是6000元,這是可靠的人看到中傑對我真的不公平時告訴我的。我真的只是在維護自己的權益。最後我們三個人口頭約定:第壹,我請假後回來詹師傅的部門工作,工資獎金怎麽算;第二,公司真的不想讓我幹了,我就盡可能的付出。
第二天3月4日上午,高要工廠的幾個同事打電話給我,告訴我王菡讓我曠工報到。下午人力資源部的王金英經理給我打電話,告訴我公司決定辭退我,解除勞動關系,讓我三天內去工廠辦理相關手續,搬出工廠宿舍。過了兩三個小時,又被通知3月5日上午去肇慶工廠辦理解除勞動關系手續。我問怎麽處理?她說有兩點:壹是工資獎金給妳;第二,妳要搬出宿舍。我問怎麽賠償,她說公司說沒有賠償。當天下午,刀模廠廠長劉海基也電話告訴我:詹師傅說很抱歉,請假的事幫不了妳,讓妳自己回公司。
3月5日上午9點,肇慶工廠經理和劉廠長在肇慶工廠辦公樓等我辦理手續。王金英只說工資和獎金,包括春節值班的加班費,會打到我的工資賬戶上,但沒有說明是多少,並出具了壹份“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讓我簽字。我看以上理由牽強無理。我說:我同意解除勞動關系,但不接受中傑強加的有罪之言。她讓我簽,我說我就簽。我不會和中街在壹起。我在通知上簽了名並做了筆記。
3月5日上午,高要廠好心的同事陸續給我打電話,告訴我中傑已經貼出公告,解除我的勞動關系(基於彩信)。原因是我無理要求公司福利,威脅恐嚇公司,所以解除了勞動合同。
3月5日上午,劉董事作為旁聽人員和見證人,在聽取了代表公司與的談話後,發表了個人的看法和意見:請經理回高要廠後向公司說清楚,這件事不需要打官司,也不需要維權。同時,我被告知不要沖動,在桌子上談論任何事情。我坦白回答:我是在維護自己的權益。我不會做傻事。我不想事情變得復雜。我也很擔心我的情況。我不得不依靠法律程序來維護我的權利。我可以等王總的回復,看要不要走法律程序。3月5日下午13: 30,我得知劉廠長在找我。在我和劉廠長見面後,劉廠長告訴我,公司已經做出了這樣的決定,沒有任何補償。
3月6日下午我搬出了中捷宿舍。3月5日下午,因為當時不知道這件事的處理流程,所以打電話給肇慶勞動局,電話自動申請。我現在很無奈,請求政府和勞動權益部門給我幫助和支持,幫我討回公道!至今沒有通知我工資和獎金已經打到我的賬戶上,也不知道有多少!)
相關佐證:1、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 * *)前後兩份。
2.勞動合同(壹份)
3、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社保證明)復印件。
4.12/29盜竊事件報告(壹份)
5、個人責任權限聲明(壹)
6.公司解除勞動關系(辭退)公告(壹條彩信)
7.其他有關中捷霸王和無理取鬧的文件(五份)
註:第七項為中傑無理強制辭退其所擔心的保安劉玉的證明,時間為2000年1月117日至20日。起初,我要求劉玉自動辭職,但劉玉不接受,然後我被指示被迫解雇。當時我覺得這樣做不合適。我向王菡解釋了我認為不合理的地方,並說我擔心公司有壹天會這樣對待我。當我反復寫關於解雇劉玉的報告時,我壹直在關註它,並保留了部分依據。1月17日,高要廠保安副隊長曹春以沒有證據起訴小偷為由,寫了壹份真實(已銷毀)的辭退簽,劉玉被辭退。我知道公司肯定不會簽,所以我修改重寫了壹遍,結果還是沒簽,因為公司也擔心劉玉起訴勞動局,所以通知我重寫。我現在保留的這5份材料,是我從18年1月到1月20日,經過多次修改後提交的完整的,不包括17年1月提交的和寫的不完整的。當時,我把這件事告訴了王菡和其他相關人士。我說:我在中捷工作了10年,寫過很多這樣的簽名,壹般壹次,最多兩次。這壹次,我寫了撕,撕,交,交,還,再寫。這紙簽名我都寫了二十多遍了!
8.我的中捷身份證(壹個品牌)
9.醫生的病假證明和病歷(各壹份)
謝謝人民政府
謝謝勞動權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