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門取證只能由公檢法等司法單位來做,金融公司或第三方催收機構無權這麽做。
公安局、法院、檢察院是維護人民利益、維護國家安全的執法機關。他們有相似之處,就是依法辦事,但在具體分工上有所不同。
公安機關是中國的公安機關,殺人搶劫都在發生。對於強奸、拐賣人口等刑事案件,公安機關有權進行偵查和拘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收集證據,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人民法院應當辨別有關單位和個人提交的證明文件的真偽,審查確定其效力。
第六十六條人民法院收到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應當出具回執,註明證據的名稱、頁數、份數、原件或者復印件以及收到時間,並由負責人簽名或者蓋章。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2020年修訂版)全文
第二十八條
公安機關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證據時,應當告知其必須如實提供證據,並告知其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提供虛假證言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需要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取證據的,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準,出具調取證據通知書,並寫明調取的證據和提供的期限。受讓人應當在通知書上蓋章或者簽名。受讓人拒絕的,公安機關應當予以註明。必要時,公安機關應當采用錄音、錄像等方式固定證據內容和取證過程。
需要緊急向有關單位取證的,公安機關可以電話告知人民警察身份,並將《取證通知書》連同辦案人民警察的人民警察證復印件,通過傳真、互聯網通訊工具等方式發送給有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