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人僅以借條、收據、借條等債務證據為依據提起民俗借貸訴訟。被上訴人的訴訟時效抗辯,已經償還了借款,被上訴人應當直接舉證證明。在被上訴人給出相應的直接證據確認其提議後,上訴人仍應對借款人的成立承擔質證和舉證責任。如果對方沒有按時還款,可以去法院起訴還款。如果對方不承認,除了借條。
可以給出同步的錄音錄像和微信聊天記錄,證明債權債務的存在。但壹旦超過訴訟時效,就缺乏勝訴的權利。此外,上訴成功後,如對方當事人在履行期內不執行法院判決,債務人可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審理執行後將按規定對借款人賬戶下的房產、汽車、有價證券、儲蓄等進行核查。
借條是證據,只要是原件,有出借人的親筆簽名,法律認定性強。即使沒有收據作為援助的直接證據,即使借款人不承認,僅憑收據本身,借款人也能打贏官司。自然,如果借款人提出與借條相反的直接證據,就不會勝訴。比如妳拿著借條起訴債務人,借款人突然拿出壹張有妳手寫簽名的收據,證明借款已經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