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藝術簽名 - 發票簽名上,經辦人和證明人各擔什麽責任,哪個責任更大?單位換了些設備,讓我在證明人上簽名

發票簽名上,經辦人和證明人各擔什麽責任,哪個責任更大?單位換了些設備,讓我在證明人上簽名

經辦人負主要責任,證明人負連帶責任,經辦人的責任更大。壹般證明人應該是部門經理之類的有壹定審批權限的人。經辦人是事件的直接負責人。證明人是知道案件情況並提供證言的人。顯然兩者的權利義務是不壹樣的,經辦人權利義務要超過證明人的權利義務。

法律分析

需要負法律責任。

發票經辦人需要負的法律責任如下:1、證明經辦人收了款,收款的具體情況如收據上所寫。2、經辦人只對單位承擔責任,不對外承擔責任,故如果挪用,占用,侵吞,單位有權追償,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3、經辦人所在單位對於收據,對外承擔法律責任。經辦人是辦理某事的直接責任人,審核人是經辦人的上級,用於審核經辦人的工作,對其確認。經辦人是部門中事件的提出者及處理者,經辦做完的事要上面主管查核。這都是政府部門業務流程的俗稱,它只是業務流程中的壹個階段名稱和辦理人名稱。法律上的證明人是指保證人。保證人是對某項事務作出保證行為的人。比如債務事項的擔保方面,保證人是指具有代為清償票據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是非票據債務人,對於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作成保證行為的人。保證人與被保證人承擔同樣的責任。國家機關、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和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壹百三十五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特定形式的,應當采用特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