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的前提是仲裁協議的存在,網絡仲裁制度重在解決互聯網金融合同糾紛。互聯網金融平臺在制定電子合同範本和平臺服務協議範本時,預先植入了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的條款。當用戶點擊同意時,爭議解決方法被確認。
具體原因如下:
壹、網上仲裁得到法律認可。
《仲裁法》第十六條規定,仲裁協議包括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和在爭議發生前或者發生後以其他書面形式達成的仲裁協議。《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司法解釋》第壹條規定,仲裁法第十六條規定的仲裁協議的“其他書面形式”,包括合同、信函、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形式的請求仲裁的協議。可見,網上仲裁是法律認可的,具有法律效力。
《電子簽名法》規定,當事人可以選擇使用符合約定的可靠條件的電子簽名,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事人約定使用電子簽名的文件,其法律效力不得因其采用電子簽名而被否定。因此,如果壹份仲裁協議符合法律規定的電子形式,且其簽名符合法律或當事人約定的可靠電子簽名的條件,那麽這份仲裁協議與傳統仲裁中的書面仲裁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為網絡仲裁後續程序的推進提供了可靠的依據。
二、案例:11天領獎!網絡仲裁讓老賴無處藏身。
2065438+2007年8月20日,錢某作為出借人,通過浙江某互聯網金融平臺借給借款人李某500元,並以電子簽名方式簽訂借款協議,約定借款期限為壹個月。
同年9月20日,李某未按約定還款,後錢某根據約定向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李某償還借款本息。
2017,10,65438年6月6日,廣中受理了錢的仲裁申請,並於2065438年10月27日作出《裁決書》,判決李向錢償還借款本金500元,並按年利率24%支付利息。
通過法大和廣眾聯合推出的網上仲裁服務系統,只需要錢11天,就可以得到過去可能需要半年甚至更長時間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