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作者署名問題雖然難治,但容易防。怎麽防?如果獨立搞很難,那麽選擇跟誰合作最關鍵。例如,跟家人合作搞論文,作者名字的位置隨便擺估計也沒人錙銖必較。華盛頓大學的壹個教授David Manuwal,與他的妻子、女兒和兒子壹家四口合作在NorthwestScience上發表了壹篇論文,四位作者究竟誰的貢獻大,誰的貢獻少,有沒有掛名現象,估計只有除作者之外的人才會去瞎操心。也許有人會質疑這其中有違背署名規範之嫌,但軍功章裏有我的壹半也有妳的壹半是壹件值得歌頌的事情,寫篇論文把家人名字都帶上難道就不值得歌頌?
再如,選擇跟貓合作搞論文,署名最省心,因為估計貓是絕對不會跟人爭名爭利的。此外,科學史和科學都證明,跟貓合作最可能做出最好的科學。美國物理學家Jack Hetherington最先嘗到這個甜頭。1975年,他與他的貓Chester合作搞了篇Physical Review Letters論文。貓有啥子貢獻?貢獻可大了,不掛上貓名,就不能體現團隊精神,就不符合PRL論文慣用的第壹人稱“我們”。考慮到有同事可能認得Chester,Hetherington為Chester編造了壹個筆名F.D.C.Willard,其中F.D.代表Felis Domesticus,C代表Chester,Willard則是Chester老爸的名字——規避署名糾紛還是選家人靠得住。
搞論文的人都知道,新人搞出牛文最可能被邀請參加學術會議。貓Willard接到了邀請,因為提名人說“他從來沒有被邀請過參加任何會議”。組委會收到了有作者“簽名”的論文復印件,搞科研的人壹個個都是火眼金睛,“每個人都認為這是壹個貓爪簽名”。最終,給Willard的邀請被取消。看來,人類能夠接受貓名出現在論文上,但還不能接受貓也參加學術會議並作報告。僅次於家人和貓的合作者應該是同姓人了,壹方面,這畢竟是光宗耀祖或耀姓的事情,另壹方面,人們在提到某篇論文時,通常只提作者的姓而省去其名,這就讓人人都不吃虧了。四個古德曼(Goodmen)合作搞了篇好笑的論文:“幾個古德曼:同姓經濟學家合著者”(“A fewGoodmen:surname-sharing economist coauthors”)。284個“史提夫”(Steve)合作搞了篇“史提夫形態學”(The morphology of Steve)。妳也許很難想象,世上哪有這麽湊巧的事情,這麽多同姓人做同壹領域的研究?即使有這麽湊巧,誰有號召力把大夥都凝聚起來?但如果想想中國人修族譜的事情,這就好理解了。相信這樣的合作也是令人愉快的,自己的名字排那個位置壹點都不重要,因為它讓人感覺在積德,在保存自己也有份的非物質文化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