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穿著不整齊不交接;
2、危重病人搶救時不交接;
3、病人外出、住院或死亡、轉科未辦理交接;
4、床邊處置沒有做好;
5、皮試結果未觀察記錄未交接;
6、醫囑不處理不交接;
7、物品數量不清不移交;
8、清潔衛生處理不當。
9、下班不準備使用的東西,不交接;
10,各種記錄不完成不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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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護士的專業素質
護士的職業素質是指從事護理專業的特殊要求。
(壹)熱愛護理事業,熱愛本職工作,具有為人類健康服務的敬業精神。
(2)關心病人疾苦,想病人之所想,急病人之所急。對病人有高度的責任感、同情心和愛心。
(三)具有良好的醫德、誠信。不做違背道德良知的違規操作,不做不忠於職守的工作,維護職業聲譽。
護士
(四)具有誠實的品格、高尚的道德修養和高尚的思想情操。
(五)具有壹定的文化素養、護理理論和人文知識,以及參與護理教育和護理研究的基本知識。能勝任護理工作,勇於學習業務技術,保持較高的護理水平。
(六)具有較強的護理技能,能應用護理程序的工作方法解決患者現存或潛在的健康問題。
(七)應與同行和其他人員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相互尊重,友好相處,團結協作。
(八)具有健康的心理,開朗穩定的情緒,寬容豁達,強健的體魄。工作作風嚴謹、含蓄、積極、果斷、敏捷、求實。
(9)講究文明禮貌,使用規範的語言,態度和藹,穩重端莊,衣著整潔,儀表大方。
2.護士的工作場所護士的工作面向社會和大眾。除了醫療保健機構的保健和學校的護理教育,目前的重點是醫院的臨床護理,主要包括基礎護理、專科護理、護理管理、護理教育、護理研究和預防保健。
除此之外,還可以從事社區醫療,比如養老院、療養院、康復機構、工廠、家庭等。具有護理中專(三年)以上學歷和註冊護士資格,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驗,具備醫療專業人員外語聽說能力並能通過相關機構口試和筆試的人員,可以報考出國護士。
參考資料:
護士-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