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藝術簽名 - 請簡述亞太貿易證書原產地標準填制方法,並簡要說明每項原產地標準的含義。

請簡述亞太貿易證書原產地標準填制方法,並簡要說明每項原產地標準的含義。

《亞太貿易協定》優惠原產地證書填制說明 《亞太貿易協定》優惠原產地證書(以下簡稱亞太證書)***有十二欄, 各欄的填寫方法如下: 產地證標題欄(右上角),填上簽證當局所規定的證書號。具體規定如下: A、證書號碼示意圖如下: * ** ********* **** ┬ ┬ ─┬─ ─┬─ │ │ │ └──── 企業自編流水號(4位) │ │ │ │ │ │ │ │ └──── 企業註冊號(9位) │ │ │ │ │ │ │ └───────── 年份末二位數(2位) │ └─────── 證書識別代碼:亞太證書為B(1位) 例如:證書號B063800000050045是註冊號為380000005的單位2006年辦理的第45票亞太證書。 B、簽證當局已經簽發的證書,申報單位如需要更改,須提出更改申請,並退還原簽發證書。更改證的號碼與新證的編碼規則壹致,但改變流水號。 C、如原簽發的證書遺失,經簽證當局同意重發證書,重發證的號碼與新證的編碼規則壹致,但改變流水號。 第壹欄:出口商的名稱,地址,國別 例如:NINGBO SKYLAND GROUP CO.,LTD. ROOM 1209,ZHONGSHAN MANSION,93 EAST ZHONGSHAN ROAD,NINGBO CHINA 註意:此欄是帶有強制性的,應填明中國境內的出口商詳細地址,包括街道名、門牌號碼等。出口商必須是已辦理產地註冊的企業,且公司英文名稱應與檢驗檢疫局註冊備案的壹致。此欄切勿有香港、臺灣等中間商出現。 第二欄:收貨人的名稱,地址,國家 例如:DCC CORPORATIN 12345BL 3LT, 693-2, GOJAN-DONG NAMDONG-KU, INCHEON, KOREA 註意:壹般應填《亞太協定》成員國最終收貨人名稱(即信用證上規定的提單通知人或特別聲明的收貨人),此欄不能填香港、臺灣等其他中間商的名稱,在特殊情況下,此欄也可填上TO ORDER 或 TO WHOM IT MAY CONCERN。 第三欄:供簽證當局使用 此欄由簽證當局填寫,申請單位應將此欄留空。簽證當局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如下有關內容: 1. 如屬“後發”證書,簽證當局會在此欄加打“ISSUED RETROSPECTIVELY”; 2. 如屬簽發“復本”(重發證書),簽證當局會在此欄註明原發證書的編號和簽證日期,並聲明原發證書作廢,其文字是:THIS CERTIFICATE IS IN REPLACEMENT OF CERTIFICATE OF ORIGIN NO…… DATED…… WHICH IS CANCELLED,並加打“DUPLICATE”。 第四欄:運輸方式與路線 例如:BY SEA FROM NINGBO TO BUSAN 註意:運輸路線始發地應填中國大陸最後壹道離境地,如系轉運貨物,應加上轉運港,如:BY SEA FROM NINGBO TO BUSAN VIA HONGKONG。運輸方式有海運,陸運,空運,海空聯運等。 第五欄:稅則號 例如:3204 註明貨物4位數的HS編碼 第六欄:嘜頭及包裝編號 例如:JENSON, ORDER NO。325952065 L/C E766896505 C/N 1-270 此欄按實際貨物和發票上的嘜頭, 填寫完整的圖案文字標記及包裝號。 嘜頭中處於同壹行的內容不要換行打印。 註意: 1. 嘜頭不得出現 "HONGKONG", "MACAO", "TAIWAN", "R.O.C."等中國以外其它產地制造字樣; 2. 此欄不得留空。貨物無嘜頭時, 應填"N/M"。如嘜頭過多,可填在第7、8、9、10欄的空白處。如嘜頭為圖文等較復雜的嘜頭,則可在該欄填上 " SEE ATTACHMENT ", 並另加附頁。附頁需壹式三份,附頁上方填上“ATTACHMENT TO THE CERTIFICATE OF ORIGIN NO......(證書號碼),參照亞太證書, 附頁下方兩邊分別打上簽證地點、簽證日期和申報地點、申報日期,右下方蓋上申報單位簽證章並由申報單位申報員簽名。附頁應與亞太證書大小壹致。 3. 此欄內容及格式必須與實際貨物的外包裝箱上所刷的內容相壹致。 第七欄:包裝數量及種類;貨物描述 例如:FOUR (4)DRUMS OF ACID GREEN DYESTUFFS *** *** *** *** *** 註意:請勿忘記填寫包件數量及種類,並在包裝數量的英文數字描述後用括號加上阿拉伯數字。商品名稱應填寫具體,應詳細到可以準確判定該商品的HS品目號。如果信用證中品名籠統或拼寫錯誤,必須在括號內加註具體描述或正確品名。商品名稱等項列完後,應在末行加上截止線,以防止加填偽造內容。國外信用證有時要求填寫合同、信用證號碼等,可加在此欄截止線下方,並以“REMARKS:"作為開頭。 例如:FOUR (4)DRUMS OF ACID GREEN DYESTUFFS *** *** *** *** *** REMARKS: L/C:2846905067640 第八欄:原產地標準 此欄用字最少,但卻是國外海關審證的核心項目。對含有進口成份的商品, 因情況復雜,國外要求嚴格,極易弄錯而造成退證,應認真審核。現將壹般情況說明如下: 1.完全原產的,填寫“A”; 2.含有進口成分的產品,填寫如下: a. 在壹出口成員國境內最終制得或加工的產品,如果其使用的來自非成員國或不明原產地的原材料、零件或制品的總價值不超過該產品FOB價的55%,則填寫字母“B”並註明原產於非成員國或原產地不明的原材料、零部件或制品的總價值占出口產品FOB價的百分比(例如“B”50%)。 b. 符合原產地累積標準的,如果最終產品中成員國成分合計不低於其FOB價的60%,則填寫字母“C”並註明原產於成員國領土內的累計含量的總價值占出口產品FOB價的百分比(例如“C”60%)。 c. 最不發達成員國原產的產品在適用條件a時百分比不能超過65%,適用條件b時百分比不能低於50%。符合該特定原產地標準的產品,填寫字母“D”。 第九欄:毛重及其他數量 例如:1200KGS 註意:此欄應以商品的正常計量單位填, 如"只","件","匹","雙","臺","打"等。以重量計算的則填毛重,只有凈重的,填凈重也可,但要標上:N.W.(NET WEIGHT)。 第十欄:發票號及日期 例如:SDAKF0522 DEC 22, 2006 註意:發票內容必須與正式商業發票壹致,此欄不得留空,為避免誤解,月份壹般用英文縮寫JAN.、FEB.、MAR.等表示,發票日期年份要填全,如"2006"不能為"06"。發票號太長需換行打印,應使用折行符“—”。發票日期不能遲於提單日期和申報日期。 第十壹欄:出口商聲明 生產國的橫線上應填上"CHINA"(證書上已印制)。進口國橫線上的國名壹定要填寫正確, 進口國必須是亞太協定成員國,壹般與最終收貨人或目的港的國別壹致。申請單位的申報員應在此欄簽字, 加蓋已註冊的中英文合璧簽證章, 填上申報地點、時間,印章應清晰,例如:NINGBO,CHINA DEC 22,2006。 註意:申報日期不要填法定休息日, 日期不得早於發票日期, 壹般也不要遲於提單日期,如遲於提單日期,則要申請後發證書。在證書正本和所有副本上蓋章簽字時避免覆蓋進口國名稱、原產國名稱、申報地址和申報時間。更改證申報日期壹般與原證壹致。重發證申報日期應為當前日期。 第十二欄:簽證當局證明 此欄填打簽證地址和日期,壹般情況下與出口商申報日期、地址壹致,簽證機構授權簽證人員在此欄手簽, 並加蓋簽證當局印章。 例如:NINGBO,CHINA DEC 22,2006。 註意:簽證當局只在證書正本加蓋印章。 其他說明: 1. 凡申請辦理亞太優惠原產地證明書的單位,必須預先在當地檢驗檢疫機構辦理註冊登記手續。 2. 《亞太協定》優惠原產地證明書使用英文填制。特殊情況下,第2欄可以使用進口國的文種,第6欄不受文種限制可據實申報。 3. 在申報亞太優惠原產地證明書時, 申報單位需提交用“原產地證電子簽證系統企業端軟件”打印出的商業發票(加蓋公章及法人章)和壹正二副的空白證書。 4. 如出口商品含有進口成份, 但符合原產地標準, 如系寧波大市範圍以內廠家生產, 需提供含進口成份商品成本明細單; 如系寧波大市範圍以外廠家生產, 則需提供異地調查結果單。 5. 如申報日期遲於出運日期, 申請後發的需提供正本提單復印件。 6. 如果簽發的證書正本遺失或損毀,申請單位可向原簽證機構申請重發,先在《國門時報》登報申明作廢,同時提供申請單位和丟證方書面說明及原證的復印件,經檢驗檢疫機構審核通過,予以重發。 7. 出口商品系寧波大市範圍以外廠家生產, 並在異地調查商品清單內的,需提供異地調查結果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