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電子科技大學2065438+2006中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簡章
壹、招生對象
按照自治區教育廳相關文件規定,2016年參加過普通高考的全區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往屆畢業生、中等職業學校二年級學生。
二、招生計劃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2016中職升高職招生計劃。
* * * 31專業,招生* * * 1.500。
詳情請登陸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招生網/extGuetWeb。
註: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學費標準以自治區教育廳、物價局批復為準。
三、報名方式
使用在線註冊。凡於2016年3月28日至2018年4月28日在我校中等職業教育轉高等職業教育網上報名系統(網址:8089/index.asp
)進行報名,填寫相關信息,打印《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中等職業教育轉高等職業教育報名表》,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交給所在中職學校。
四、考核方法和時間安排
1.根據自治區考試院相關文件要求,我校采用“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對考生的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進行測試。
文化素質測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英語,測試內容以教育部頒布的相應科目中等職業學校公共基礎課教學大綱為準,滿分100。職業技能測試側重於學生的專業技能和基礎理論,滿分100。
2.測試時間:
4月23日2016,上午9:00-12:00,現場確認;
2065 438+2006年4月23日下午2:30-4:00,測試。
3.考生持本人身份證件和加蓋公章的《中等職業教育轉高等職業教育申請表》參加現場確認和測試。免考試報名費。
動詞 (verb的縮寫)豁免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並在全國、自治區技能競賽中獲得三等獎及以上者,可申請免試,我校優先錄取(註:全國技能競賽指教育部、國家有關部委組織或行業委托舉辦的競賽;自治區級技能大賽是指由自治區教育廳、相關委辦局或部門組織或行業委托舉辦的比賽)。
2.與我校簽訂《中等職業學校聯合培養協議》的考生可申請免試。中職學校前三學期考生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綜合成績由中職學校提供,我校擇優錄取。
3.已參加中等職業學校本科自主招生考試但未被錄取的考生,我校承認其考試成績,可申請免試。中等職業學校將在中等職業學校升本科的考試中頒發成績證書,由我校擇優錄取。
不及物動詞提交材料
請各中等職業學校按要求及時報送以下材料:
1.必須參加考試的考生:有考生親筆簽名並加蓋學校公章的中等職業教育和高等職業教育報名表及身份證復印件。
2.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
(1)有考生親筆簽名並加蓋學校公章的中職升高職申請表及身份證復印件;
(2)免試條件為1的,獲獎學生獲獎證書復印件(加蓋學校公章);
(3)符合免試條件二者:中等職業學校前三學期考生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綜合成績(加蓋學校公章);
(4)符合免試條件三者:考生在中等職業學校的成績證明(加蓋學校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