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承兌?
承兌,是指執票人在匯票到期之前,要求付款人在該匯票上作到期付款的記載。匯票特有的制度。付款人壹般在匯票正面簽名。發票人與付款人間是委托關系,發票人開了票不等於付款人就必須付款。執票人為使匯票到期能得以支付,就必須將匯票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只有當付款人簽字承兌後,他才對匯票的付款負法律責任。
綜上所述,電子承兌不收不會自動退回,如果需要退回需要手動操作。電子承兌是運用電子簽名和安全的認證機制,電子承兌匯票需要在7個工作日內簽收,但是電子承兌匯票不會自動撤回。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