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電子簽名的技術手段很多,如果用戶只是單純使用這壹功能,那麽直接使用第三方電子簽名平臺提供的服務就是很好的選擇。
以我們為例,有些第三方電子簽名平臺,擁有以下幾項技術,能夠鎖定簽約主體真實身份、有效防止文件篡改、精確記錄簽約時間:
人臉生物科技識別、銀行卡要素等多重技術手段實名認證,確保頒發電子簽名為本人專有。
加密登錄、預留手機隨機動態密碼確保簽署行為為簽署人控制。
國家權威機構頒發CA證書,並確保證書指紋唯壹性型,使篡改無效並可識別簽名真實有效性。
合同文檔轉換為防篡改PDF,加蓋國家授時中心時間戳,合同真實性可校驗。
除了這些技術上保障,《電子簽名法規定》
第十三條
電子簽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
(壹)電子簽名制作數據用於電子簽名時,屬於電子簽名人專有;
(二)簽署時電子簽名制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三)簽署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四)簽署後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當事人也可以選擇使用符合其約定的可靠條件的電子簽名。
第十四條
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