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提交的手續和材料是: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證明(加蓋公司公章)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應註明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辦理的事項、權限和授權期限;3.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和決定;4.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5.公司變更註冊地址後的使用證明;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住所必須經過批準的,提交相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7.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申請營業執照;去新地址所在地的工商部門辦理時,需要攜帶與新企業提供的資料相同的資料。資料齊全就可以拿到《企業登記檔案轉移通知書》和《搬遷變更登記通知書》。憑《企業登記檔案轉移通知函》到原工商登記部門辦理工商資料轉移手續(資料由兩地工商部門郵寄),舊址工商部門受理《企業登記檔案轉移通知函》後,向企業出具《準予企業遷出通知書》。辦理手續後,等待新地址的工商部門在收到企業工商資料後致電企業,攜帶《企業遷出核準通知書》到新工商部門辦理具體地址變更(填寫變更登記表並委派委托書),辦理完手續七天後攜帶《搬遷變更登記通知書》到許可窗口辦理新的《營業執照》。2.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到原舊地址技術監督局註銷舊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註銷證明》。帶上組織機構代碼證註銷證明原件,新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填寫壹張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的表格,30元錢。技術監督局從30元起開具收據,三個工作日後憑30元的收據拿到新的組織機構代碼證。3.處理地方稅;新營業執照復印件、近三年納稅情況統計表(分年份、分稅種)及其他加蓋公章的相關資料。完成上述程序後,等待特別管理員的通知。接到通知後,帶上企業近三年的所有賬目,供專門的管理員核對,核對完畢後再等待核查結果。
公司變更登記的含義;公司變更登記是指公司變更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類型、註冊資本、經營期限,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登記。公司變更登記事項的,應當向原公司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未經核準變更登記,公司不得擅自變更登記事項,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