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第十六條簽證分為外交簽證、禮遇簽證、公務簽證和普通簽證。向因外交或公務原因入境的外國人發放外交和公務簽證;向因身份特殊需要禮遇的外國人發放禮遇簽證。外交簽證、禮遇簽證和公務簽證的發放範圍和方式由外交部規定。因工作、學習、探親、旅遊、商務活動、人才引進等非外交或公務原因入境的外國人。,會獲發相應的普通簽證。普通簽證的種類和簽發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法律依據:第十六條簽證分為外交簽證、禮遇簽證、公務簽證和普通簽證。向因外交或公務原因入境的外國人發放外交和公務簽證;向因身份特殊需要禮遇的外國人發放禮遇簽證。外交簽證、禮遇簽證和公務簽證的發放範圍和方式由外交部規定。因工作、學習、探親、旅遊、商務活動、人才引進等非外交或公務原因入境的外國人。,會獲發相應的普通簽證。普通簽證的種類和簽發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