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藝術簽名 - 2008年運城市鹽湖區教育局公開招聘150名中小學教師。

2008年運城市鹽湖區教育局公開招聘150名中小學教師。

2008年運城市鹽湖區教育局公開招聘150名中小學教師。

為充實我區中小學教師隊伍,經區委區政府研究,人事局批準,決定面向社會,通過公開報名、公開考試、公開面試、公開競爭的方式,招聘中小學教師150名。

壹、招聘計劃(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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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對象

1,鹽湖區戶籍,全日制高等院校中專及以上學歷(師範類專業)或非師範類高等院校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非鹽湖區戶籍,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學士學位的畢業生。

3、鹽湖區戶籍,現任代課教師具有民辦教師教學經歷,並符合下列條件的,可參加招聘考試:

(1)86年底前參加民辦教師工作;

(2)1995年,區教育局民辦教師重組;

(3)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5)報名截止前已連續在崗者。

4.已被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正式錄用的人員不能參加考試。

三、申請條件

1.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 * *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忠於黨的教育事業。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服從組織安排,自願到邊遠農村和山區工作。

3、身體健康,具備從事教學的身體條件。

4.年齡:各類畢業生到2008年應在30周歲以下(含30周歲),不要求有民辦教師經驗的代課教師。

5.教育:

①報考高中教師:具有當今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2報考初中教師: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3)報考小學教師:具有全日制師範中專(含幼師、特教)及大專以上學歷。大專及以上學歷,小學教育與學前教育專業只能報考小學教師。

6.專業:報考崗位的學科與所學專業相對應或與教師資格證壹致。

7.教師資格證:非師範專科及以上專業的畢業生,須具有與所報考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

8.每個人只能申請壹個學習部分的壹個科目。報名人數少於該科目招聘人數5倍的,不舉行考試。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由區人事局、區教育局、區監委聯合組織,分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公布聘用結果四個步驟實施。

(壹)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7月7日-7月16(節假日不休息)。

2.報名地點:鹽湖區人事考試中心(鹽湖區政府東二樓)。

電話:0359-2278297

3.註冊要求:

①按規定繳納報名費、資格審查費、筆試費100元。

②提交近期正面、同背景、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張。

(3)報名時提交所需證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檔案、教師資格證(非師範)。

a、應屆畢業生已取得相關證明,可由學校出具,大專、中專學歷畢業生也可出具學前戶籍證明,就業前補齊相關證明。

b .已向教育局報到的往屆畢業生,不需要提交註冊證原件和檔案,須提交加蓋高校學生畢業分配專用章的註冊證復印件。

C.申請民辦教師須持有任教學校和中心學校歷年證明(校長簽字)。

④本人辦理報名手續,填寫《鹽湖區2008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表》。

資格審查結束後,7月18日至7月25日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名單進行公示,7月28日至7月30日到報名處領取準考證。

(二)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報考類別考試科目

專業知識,公共知識

高中

初中語文(80分)英語(20分)公共課程有:教育學(40分)心理學(40分)教育法規(20分)

數學數學(80分)英語(20分)

英語英語(80分)漢語(20分)

政治(80分)語文(20分)

地理(80分)英語(20分)

歷史(80分)語文(20分)

物理物理(80分)英語(20分)

化學化學(80分)英語(20分)

生物(80分))英語(20分)

音樂音樂(語文80分(20分)

計算機計算機(80分)英語(20分)

體育(80分)英語(20分)

小學教師語文(50分)數學(50分)

英語英語(80分)漢語(20分)

藝術音樂音樂(80分)語文(20分)

美術(80分)語文(20分)

計算機計算機(80分)英語(20分)

2.筆試為閉卷考試,科目為《公共知識》和《專業知識》。時間分別是120分鐘。

註:高中、初中教師需考師範院校教材;報考小學老師考中學課本。

3.筆試成績為《公共知識》和《專業知識》平均分,筆試成績在考試評卷後按要求公示。如對成績有疑問,可在規定時間內向區人事考試中心申請評分。

(3)面試

1.筆試成績公布無異議後,根據學習年限和學科專業,按照招聘人數1: 2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面試人選,並向社會公布。

2.考官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確認參加面試,並交納面試費用。

3.面試方式為試講,現場選題,現場備課,現場試講。講座時間20分鐘,滿分100。內容為所報科目的現行教材,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板書、普通話和教學情況。

材料了解,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4.面試時間、地點及具體試講內容另行通知。

(四)公布聘用結果

1.聘用總成績為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之和。

2.就業總成績按學習年限、分學科從高到低排序,按報考崗位意向選擇崗位。確定擬聘用後,向社會公示壹周。

3.聘用總成績並列時,按照面試成績和專業知識成績的順序確定。

4.公示期間,擬聘用人選因各種原因被取消聘用資格,按成績依次遞補。

5.公示結束後,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復審,提交招聘領導小組審定,並向社會公布正式錄用人員名單,人事局以公函形式發出試用期通知。

6.根據《山西省中小學教師管理暫行辦法》,擬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由人事局、教育局、監察局共同考核。通過聘用審批手續的,由人事局辦理並核實,區教育局負責簽訂聘用合同。編制部門辦理在編手續,待遇參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標準執行。考試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7.正式聘用人員服務期為5年,服務期內不得申請轉崗、脫產學習和研究生學習。

8、現在各類院校學習第二學位人員壹經錄用,不得脫產上學,如有違者,予以辭退。

7.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接受社會監督。

監督電話:0359-2278563(區監察局)

200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