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房產過戶流程:
1、簽訂合同交付定金;
2、去銀行申請購房貸款;
3、銀行指定律師與申請人談話,審核貸款申請人的相關資料(包括身份證件、收入證明等等);
4、銀行指定阿評估師對出售房產進行評估,確定評估價值;
5、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評估師出具《評估報告》,連同申請人提交的相關資料壹起送交銀行進行審核;
6、銀行確定申請人具備貸款條件之後,發放貸款承諾書(銀行按照評估價格確定貸款金額,所發放的貸款額度壹般是評估價格的70%);
7、銀行發放貸款承諾書之後通知買賣雙方辦理過戶手續;
8、買賣雙方同時到房地局辦理過戶,遞交相關資料,大多數情況下最遲應該在辦理產權過戶當日由買方向產權人支付首付款,也可以按照約定在簽訂合同之日支付首付款,部分銀行要求貸款申請提交後幾個工作日內將首付款交給銀行由銀行暫時凍結;
9、過戶後銀行會在幾個工作日之內將貸款部分的錢款轉交原業主;
10、新產權人(貸款申請人)房產證下發後將產權證留存於銀行或者是銀行辦理抵押登記之後將蓋有抵押登記章的產權證書原件交給新產權人。
由於各個地區以及各個銀行的規定會有所差異,所以建議還是詳細咨詢貸款銀行。
(二)房產過戶需要提交的資料:
壹、送件→評估(12個工作日)
到房管機關辦理房屋產權過戶送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壹份;
2、房地產買賣契約壹份及復印件壹份;
3、房地產買賣申請審批表壹份;
4、房屋產權登記申請書壹份;
5、賣方身份證原件核對及復印件壹份;
6、買方身份證原件核對及復印件二份。
如委托他人代辦、需提供委托代理公證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
二、申請減免稅(21個工作日)
經房管機關評定房屋價格後,到地稅局申請減免稅,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寫減免稅申請審批表(壹式三份);
2、房產證復印件二份;
3、房地產買賣契約復印件二份;
4、評估表復印件二份;
5、原買賣發票(或合同)復印件二份;
6、買賣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各二份。
三、領證(12個工作日)
地稅局開出完稅證明後送海甸房管局,12個工作日後即可到房管局發證辦領取房屋所有權證。
註意事項:
(1)申辦委托公證不得由他人代理;
(2)委托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申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委托人委托他人處理其事務的意思表示;
(3)受托人在委托人的委托權限、事項內,以委托人的名義進行民事活動,所產生的法律後果由委托人承擔;
(4)提供的各類證明均應真實、完整,不得提供虛假證明。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