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必須要雙方協商同意,雙方需要在塗改液更改的位置簽名並按上手印,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屬於正式文本,通常不建議采用塗改液修改,可以采用補充協議方式進行或者直接用兩條劃掉並在旁邊簽字按上手印。
合同明顯的塗改,是對已經生效合同的變更,也需要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確認,如單位對該合同變更的地方加蓋公章,但尚需要合同對方即勞動者也對該合同修改部分確認,經過雙方確認後修改的部分才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勞動合同壹般應包括主體及其基本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內容與地點、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紀律、終止條件等。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內容分為勞動合同制範圍以內的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制範圍以外的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為要式勞動合同和非要式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壹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壹份。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內容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壹)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勞動報酬;
(六)社會保險;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八)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