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書
( )質監特令[ ]第 號
被檢查單位(人):
被檢查單位地址: 營業執照編號:
法定代表(負責)人: 性別: 聯系方式:
經檢查,妳單位(人)在特種設備安全方面存在下列問題:
。
上述問題違反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第549號令]質監局檢查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的指令書
的規定,責令妳單位(人個)於 年 月 日前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隱患:
如對本指令書不服,可在接到指令書之日起60日內向
質量技術監督局或 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於3個月內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復議和起訴期間,不得停止改正或者停止消除事故隱患。
行政執法人員簽名: 聯系電話:
被檢查單位負責人簽名:
(安全監察專用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