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談為嚴肅工作紀律,確保產品質量,維護消費者的權益,現公布新的格力電器總裁禁令。
壹、 違反以下禁令之壹者壹律辭退,觸犯法律的送司法機關處理:
1、 嚴禁人為破壞,盜取公司財物。
2、 嚴禁利用職務之便故意刁難、打擊報復、敲詐勒索。
3、 嚴禁威脅、報復檢舉監督管理人員。
4、 嚴禁聚眾鬧事、賭博、打架鬥毆。
5、 嚴禁違反公司保密規定。
6、 嚴禁勒索、受賄。
7、 嚴禁在公司內外公開場合、報刊雜誌、大眾傳媒及互聯網上惡意散布或張貼有損公司形象和聲譽的言論文字。
8、 嚴禁違反公司消防禁令。
二、 違反以下禁令之壹者壹律辭退:
1、 嚴禁違反充氮焊接工藝。
2、 嚴禁擅自減少工序、改變工藝、改變技術參數和工藝參數。
3、 嚴禁未經檢驗或經檢驗不合格的零部件轉入下道工序。
4、 嚴禁違反生產過程氟利昂回收工藝。
5、 嚴禁強拉電機、電器導線。
6、 嚴禁未經評審合格的產品上線批量生產。
7、 嚴禁違反真空氦檢工藝。
8、 嚴禁擅自改變調整專用工具、檢測儀器。
9、 嚴禁擅自更改成品包裝箱。
10、 嚴禁安排示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人員直接上崗。
11、 嚴禁安排關鍵重點崗位無證上崗。
12、 嚴禁造謠生事,惡意誹謗。
13、 嚴禁非對外人員示經批準與供應商往來。
14、 嚴禁撕毀、偽造標識、偽造或擅改記錄、偽造簽名。
15、 嚴禁在供方公司兼職。
16、 嚴禁虛報、瞞報、弄虛作假。
17、 嚴禁違反海綿粘貼工藝。
18、 嚴禁違反制冷系統防塵、防水操作規範。
19、 嚴禁違反壓縮機過載線插接工藝。
20、 嚴禁違反控制器防靜電工藝。
三、 違反以下禁令之壹者,壹律降低壹級工資:
1、 嚴禁在工作場地追逐打鬧。
2、 嚴禁違反標準機定期清洗工藝。
3、 嚴禁野蠻摔打產品或零件。
4、 嚴禁安排未經評審的生產線生產從未生產過的新機種。
5、 嚴禁未經批準安排驗收不合格的磨具進行批量生產。
本禁令於2007年1月17日公布,2007年1月19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