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子保單是指保險公司借助遵循PKI體系的數字簽名軟件和企業數字證書為客戶簽發的具有保險公司電子簽名的電子化保單。 保險單簡稱為保單,保險人與被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的正式書面證明。保險單必須完整地記載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及責任。保險單記載的內容是合同雙方履行的依據。保險單是保險合同成立的證明。
2、根據我國《保險法》規定,保險合同成立與否並不取決於保險單的簽發,只要投保人和保險人就合同的條款協商壹致,保險合同就成立,即使尚未簽發保險單,保險人也應負賠償責任。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以出立保險單為合同生效條件的除外。
3、保險單壹般是紙質憑證,但是隨著互聯網保險電子商務的發展,電子保單開始出現,電子保單沒有紙質憑證,只有壹個保單號,通過保單號,可以在保險公司網站或者投保的保險電子商務網站上查詢。電子保單相對於傳統的紙質保單來說,節省了紙質印刷和投送成本。
4、能否提供電子保單是衡量保險電子商務發展水平的重要標準。2005年4月1日《電子簽名法》正式實施的當天,人保財險簽下了國內第壹張電子保單。人保電子商務推出的電子保單采用了國際領先的電子簽章技術,全面保證了電子保單的不可篡改性和不可否認性。客戶只需登錄該公司網站(e-picc)就可以在線選購產品、支付保費,獲得電子保單。
5、電子保單的出現,極大方便了消費者的購買。在發達國家,電子保險合同簽訂(投保)的過程極為簡單,想買保險的人可以在任何時候(壹天24小時)登錄到提供保險服務的網站,經過咨詢 比較 選擇等過程,確定投保險種,交費方式,交費年限,制定受益人,並向保險公司發出電子郵件。保險公司的核保人員通過電腦核保後(要做體檢的除外),投保人就可以即刻通過網上電子銀行繳納首期保費,保險公司出具電子保單,投保人可以再制定好的打印機上打印出正式保單,投保過程即告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