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出生壹件事”集成套餐服務?
01
服務人群
1、在福州市內設有產科的醫院(以下簡稱“助產機構”)內出生的未滿6個月且符合福州市內隨父或隨母落家庭戶條件(姓氏隨父隨母)婚生新生兒。 2、新生兒父母雙方戶籍均是福州市且非軍人職業。 3、符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登記等政策。02
服務項目
1、出生醫學證明辦理; 2、新生兒預防接種證辦理; 3、新生兒戶口登記辦理; 4、生育保險待遇核準支付; 5、新生兒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登記; 6、新生兒社會保障卡申領。03
材料準備
1、新生兒姓名; 2、產婦電子證照(身份證和結婚證),可先在閩政通APP上查看電子證照是否齊全,如遇不全進行糾錯反饋; 3、新生兒父親的身份證電子證照(請父親至閩政通APP中通過“我的-電子證照-出生壹件事”,來授權給母親); 4、產婦名下任意有效的儲蓄銀行卡號、銀行卡開戶支行名稱(用於生育津貼領取登記); 5、新生兒跟隨落戶的戶主姓名; 6、新生兒醫保參保登記的所在地址; 7、新生兒父母雙方的手機號; 8、新生兒跟隨落戶的戶主戶口本圖片,圖片包含戶口簿扉頁、落戶方(新生兒父親或者母親)成員頁,要求圖片清晰、完整。手機閩政通申請出生壹件事操作指引
壹、證件授權
二、進入申報
三、填寫申報信息
四、材料提交
五、申報完成
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
操作及常見問題指南
《出生醫學證明》辦理註意事項
1、新生兒未取名、父母離異或單親、非婚生、福州市外戶籍不受理。 2、新生兒母親應在住院期間及時提交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給醫務人員核實身份信息並根據自身情況,自願選擇線上或線下辦理方式(在出院前未及時提交有效身份證件核實身份信息的新生兒母親不能選擇線上辦理。 3、申請人選擇通過平臺辦理出生戶口登記業務的,申請人領取《出生醫學證明》正頁,存根和副頁留存助產機構。 申請人未選擇通過平臺辦理出生戶口登記業務或線上辦理不通過的,業務辦理流程結束,申請人不能再次發起申請。 4、郵寄(郵遞費用自理,郵寄收件人必須是申請人或受其委托的委托人)或由申請人自取《出生醫學證明》,領取時申請人需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由委托人領取的,需攜帶申請人的書面授權委托書及申請人、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5、網上申請過程中如遇任何相關信息內容(登記表、電子證照等)錯誤的,則轉線下辦理。 6、申報材料中三份登記表的簽字需要使用閩政通APP上的簽名且簽名到表格對應位置(不能用手寫簽名)。 7、如果新生兒父母雙方民族相同,則申報材料中“套餐服務申請登記表”只需新生兒母親簽名即可,否則需要父母雙方***同簽名。 8、申請過程中如遇自動跳轉到國家政務平臺的,則根據頁面提示進行相關認證後再進行操作。 9、操作全程都必須是新生兒母親的賬號才能進行網頁端申報、操作(新生兒父親可以代為填寫信息 ,人臉驗證需要新生兒母親自行操作),新生兒父親只操作通過閩政通APP進行身份證電子證照的授權。出生壹件事申請表樣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