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行政拘留壹定時間,拍照,印指紋,掌紋,會進入公安網的指紋庫。其實都是普通公民,現在都想留指紋存檔。這種檔案在公安機關內部全國聯網。只有做出具體處罰的派出所會保留檔案,不會上傳到公安局網上。所以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沒有這個錯誤的記錄。所以,只要以後不再犯同樣的錯誤,就不會影響以後的生活。但是行政拘留五天不會有犯罪記錄,犯罪記錄會有違法記錄,終身無法消除。當地公安機關將保存行政處罰的相關檔案和處罰記錄資料。但記錄不對任何人開放,只有司法機關或律師辦理刑事案件時,報主管部門審批後,才能對外提供。不向普通單位或個人提供查詢服務。違法記錄對當事人以後的生活影響不大,而犯罪記錄會對當事人及其子女產生影響。但是,對於非法拘禁,可以委托辯護人或者訴訟代理人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者控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七條* * *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利害關系人對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壹的,有權向司法機關申訴或者控告: (壹)法定期限屆滿不解除、解除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二)應退還的保釋保證金未退還的;(三)對與本案無關的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四)查封、扣押、凍結應當解除的;(五)侵占、挪用、私分、調換或者違反規定使用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的。受理申訴或者控告的機關應當及時處理。對處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級人民檢察院申訴;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壹級人民檢察院申訴。人民檢察院應當及時審查申訴,情況屬實的,通知有關機關予以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