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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球隊每個人的職責是什麽?

1.團隊負責人職責:(1)負責整個團隊,對自己的言行負責。

(2)組長職責:①指定組長。

(2)申請更換球員。

③應聘空缺。

2.隊長職責:(1)隊長代表全體隊員,對團隊的言行負責。

(2)隊長職責:①提交球員擊球順序名單。

②選擇先攻後攻。

③選擇替換座位。

比賽結束後在成績單上簽名。

(3)隊長可按以下要求向裁判提問:①問題僅在事發時提出。另外,問題壹旦回答,船長就不要再問了。

(2)提問時要有禮貌。

(4)當教練不在時,隊長應代替他。

註意:無論教練是否在場,都可以授權隊長代課。

(5)隊長不能履行職責時,必須指定壹名隊員代行隊長職責,並向裁判報告。

註:①教練不在,隊長不能申請換人時,應從其他隊員中指定壹人,並報裁判。

(2)代理隊長僅在本次比賽中行使職權。

3.服裝:(1)所有運動員,包括替補隊員,都要在胸前、背上或手臂上佩戴數字,標明擊球順序。號碼大小應大於等於10 cm,字體不限。

(2)隊長應在胸前或手臂上佩戴識別標誌。

(3)船長必須在左臂上佩戴識別標誌。

(4)同壹隊的所有隊員均須穿著。

註:根據比賽目的和狀態以及每次比賽的程序不同,可以禁隊或者隊內沒有要求參加比賽的選手。

(5)領隊和運動員必須穿運動鞋。

註意:鞋子要平跟,不能有任何損壞場地的東西。

(6)選手不得有任何可能妨礙比賽的東西。

4.隊長和球員基本規則:(1)門球的規則妳要了解並遵守。

(2)裁判員的決定必須在運動員的精神上被接受。

(3)壹定要本著公平競爭的精神對待其他隊伍、隊友、觀眾,禮貌溝通。

(4)不得有以影響裁判裁決和隱瞞球員犯規為目的的行為。

(5)不得有拖延比賽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