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傅國湧
出門不帶鑰匙。
1933 6月18日,在法租界,壹陣槍聲帶走了中國民權保護聯盟總幹事楊杏佛的生命。面對同伴的慘死,魯迅悲憤交加。同壹天,他在給曹聚仁的信中說:“國民黨反動派的殘暴超過了以前在歐洲殺害基督徒的記錄。”第二天,他向來訪的馮雪峰講述了楊杏佛遇刺時的情況:“可以看出,他當時是清醒的。他首先覆蓋了他的孩子...讓我們來談談動物。他們也有動物的天性,他也在困難的時候救了幼仔。有後代就有未來!.....能這樣不容易。”遺憾之情溢於言表。馮雪峰認為他在楊杏佛陷入困境時對他的冷靜態度和人性表現出了他無與倫比的欽佩和贊美,正是在這種欽佩和贊美中,他深感遺憾。六月的上海,危機四伏,人心惶惶,魯迅的名字赫然在“人生名單”上。在楊杏佛去世的那壹天,到處都在謠傳國民黨特務會繼續暗殺盟友,特別是蔡元培和魯迅。壹些知識分子被嚇得“飛走”,親友擔心他的生活,勸阻他外出或暫時避開他,但他都拒絕了。
6月20日,魯迅毅然告別家人,和徐守尚壹起去參加戰友的葬禮。那天他真的沒幸免,出門也沒帶門鑰匙。據鄒韜奮回憶:“楊顯死後,被送到人間殯儀館。當時人浮,吊的也就幾個人,不過幾十個。”魯迅、宋慶齡、蔡元培、沈鈞儒、洪深等人出席了葬禮。鄒韜奮和胡愈之趕到時,遺體正在下葬,而同盟的重要人物之壹林語堂卻沒有來。晚上,魯迅談到了參觀馮雪峰的事。“蔡先生今天去了,他很難過...殺了楊杏佛,本來是對孫夫人和蔡先生的警告,但他們決心已定。”接著,他以贊許的口吻提到了自己的老朋友徐守尚,說:“計燕也去。”同時他說:“這個時候,我看得出人來了,林語堂沒有去。其實他去送行有什麽危險!”還對徐守尚說:“玉堂太小心了。”1933年7月2日,林語堂去參加楊杏佛的葬禮。)
當天,魯迅在《偽自由書》的後記中記錄了楊杏佛遇刺的詳細時間——“六月十八日上午八時十五分”,並以其壹貫的諷刺口吻駁斥了《社會新聞》中關於他逃離上海到青島的謠言。他說,“不然壹群流氓,幾把手槍,真的能治國平天下。”
6月25日夜,魯迅給兩位日本朋友寫信。他在給山本楚誌的信中說:“最近,中國法西斯主義大行其道。我的壹個朋友失蹤了,壹個被暗殺了。再說,可能很多人會被暗殺,但我反正還活著。只要我活著,我就拿起壹支筆,歸還他們的手槍。”
他在給增田的信中寫道:“目前,中國式白色恐怖在上海已經流行起來。丁玲女士失蹤(據說是被暗殺),楊全世(民權保護聯盟主任)被暗殺。據說在‘白名單’裏,我也入選了,現在還在寫信。”
那段時期,魯迅的文章、書信、日記幾乎都與楊杏佛之死有關。面對死亡的威脅,他沈著冷靜,不冒險。他宣稱,“只要我還活著,我就拿起壹支筆,歸還他們的手槍。”這是20世紀中國壹個知識分子的心聲。是在殺戮、監禁、失蹤接連發生,生命沒有保障的時代發出的聲音。我始終相信,有這樣的聲音,沒落的民族還有希望。用筆換來手槍,可能有人會嘲笑他朝石頭扔雞蛋,往火裏扔飛蛾,無濟於事,白白送死。但是,以魯迅對世界的深刻認識,他絕不是壹個盲目魯莽的人。他壹直主張“打仗要先守住營盤。如果妳壹心壹意地沖鋒,那將是有勇無謀,不是真正的勇敢。”然而,他從不畏懼死亡,面對殘酷的殺戮保持沈默。在他的壹生中,面對這樣的罪行,他多次公開而直接地提出抗議和譴責。他的所作所為常常讓我想起愛因斯坦的那句不朽名言——“很長壹段時間裏,我都在公開表達我對社會上那些我認為非常糟糕和不幸的情況的看法,對它們保持沈默會讓我感到有陰謀的罪惡感。”
左中右民權保護聯盟列表
被稱為“國魂”和身後“硬骨頭”的魯迅,大半輩子都是孤獨度過的。雖然他年輕時也加入了日本光復會,但他是五四時期新青年團體的成員,自稱“壹般”作家,晚年參與發起“左翼作家聯盟”和自由聯盟。但大多數時候,他都是壹個人。加入中國民權保障同盟,是他和民族精英為推動人權事業所做的努力,在民族史上留下了極其重要的壹頁。雖然現在有人證明其背後有紅色背景,是由某些特殊勢力操縱的,但不能否認這是中國第壹個人權組織,是以宋慶齡、蔡元培、楊杏佛、魯迅為代表的民族精粹為爭取和保護人權的集體壯舉。談到民權保護聯盟的名單,我們可以看到:
宋慶齡、蔡元培、、林語堂、鄒韜奮、、史沫特萊、哈羅德·艾薩克斯、王、郁達夫、茅盾、葉聖陶、王造時、魯迅、周、李、胡適、、成舍我、蔣夢麟、馬友友、許德珩、陶孟河、張錫若、任鴻雋。
有自然科學家、社會科學家、作家、記者、編輯、出版商、律師,幾乎所有各個領域的壹流人物,還有左翼外國記者。他們中的許多人有不同的政治傾向。套用壹句老話,他們可以說是左、中、右,但在1932秋冬到1933夏天的短暫時刻,他們義無反顧地站在了人權的旗幟下。如此眾多的優秀知識分子聚集在壹起為人權吶喊,這不僅是20世紀歷史上的壯麗景象,也註定會引起人們的長期關註。魯迅雖然不是中國民權同盟的主要發起者和領導者,但也是他壹生中參與最多的團體之壹,半年多來他親自參加了同盟的大量活動。
聯盟的醞釀籌備期始於1932年夏秋,1932+02+18當天,宋慶齡、蔡元培、、李、林語堂在《申報》聯合發表宣言,10天後召開中外記者招待會,宣布正式成立。聯盟的宗旨是超越黨派關系,維護普世人權,如言論自由、新聞出版自由、結社自由等。,特別強調保障政治犯的權利。
魯迅的加入同盟會是受蔡元培的邀請,蔡元培是浙江紹興的老鄉。民國元年,魯迅在蔡元培領導的教育部工作。蔡任北大校長時,也在北大講學。從1927到65438+2月,蔡元培推薦魯迅為南京政府學院特聘作家,每月可領300元津貼,壹直持續到1931年底,可見兩人淵源之深。據魯迅日記記載,同盟成立後不久,魯迅於1933年6月4日收到蔡元培的來信。兩天後(65438+10月6日)“下午邀請三哥參加中研院人權保障聯盟會議”。6月11日“下午在商務印書館拜訪三哥,就是去中研院開人權保護聯盟”。在6月17日的會議上,魯迅被選為上海分會的執行委員之壹。魯迅的三哥周,當時在商務印書館工作。據回憶,魯迅不僅介紹周成為的會員,還要求周邀請,再通過胡邀請鄒韜奮入會。他們兩人都參加了,並成為聯盟的臨時中央執行委員會。
不帶火柴抽煙。
1977年8月2日宋慶齡寫的《緬懷魯迅先生》壹文至少有三點。第壹,她說1932年夏天,楊杏佛邀請魯迅加入同盟會,這顯然是不準確的。第二,她說魯迅、蔡元培、她都是秋天當選執行委員的,時間不對。第三,她說魯迅和楊杏佛是在1927年同時加入中華救濟會後相識的,這與楊杏佛之子楊小佛的記憶不符。楊小佛說,魯迅和父親雖然都在民國元年的南京臨時政府任職,但在教育部和總統府並不相識。看起來他們和紀南做愛的時候並沒有接觸。當然,他們有很多朋友,比如蔡元培、徐守尚、林語堂等。史沫特萊和他們關系密切,互相認識很正常。但在1933+0開頭介紹魯迅入會的是蔡元培,而不是楊杏佛。當然,在接下來的半年裏,魯迅和楊杏佛的關系非常密切。楊小佛回憶說,由於魯迅住得很遠,又沒有電話,為了魯迅的安全,父親開會前總要寫壹張紙條讓孔敏中(當時在中央研究院國際出版物交流處工作)開車去接魯迅。會後,楊杏佛送他回去,楊小佛陪了他壹次。路上,小佛向魯迅要小說。他說出版的已經送過去了,新的還沒有,答應給小佛發照片。幾天後,楊杏佛把壹座有魯迅親筆簽名的半身像交給了兒子,顯示了他們的親密關系。
在夜如磐石的中國,魯迅不是樂觀主義者。1933年1月,胡愈之在《東方雜誌》上發表《新年的夢想》這篇文章時,他並沒有參與“做夢”。他說,如果妳不夢見“白色恐怖、轟炸、殺戮、往鼻子裏放辣椒水、電刑……”在“同壹個世界”實現之前,夢想中的美好社會不會到來。二月1933,12,寫與好友臺靜農曰:“民權保社,恐不長久,且聽下回分解。”楊杏佛的死用血證明了這壹切,但魯迅是壹個知道自己不能做什麽的人。他對保護民權聯盟充滿熱情。他不僅介紹別人參加,還自己抽空參加大部分會議和活動。對於當時見面的情景,鄒韜奮在《余生的苦難》中有著生動的第壹手記述:
“會上最有意思的是魯迅先生和胡愈之先生抽煙。他們倆抽煙都不需要火柴。壹根煙抽完,壹根煙接,繼續接。”
透過時間的隧道,我看到在上海市雅培路331號壹樓長長的會客廳裏,德高望重的蔡元培先生主持會議,宋慶齡、楊杏佛、林語堂用流利的英語即席發言。魯迅和胡愈之相繼吸煙...
開會前後,他們經常在屋前的大陽臺和草地上散步聊天。楊杏佛經常在這裏給人們拍照,魯迅的壹些照片也是在這裏拍的。1933、12年6月,也就是楊杏佛去世的前六天,魯迅的日記裏仍然記載著:“我從楊杏佛那裏得到壹張照片,我將在晚上回信。”
“抗議石鼎是沒有用的。”
這期間,與魯迅掛歷有關的活動,有幾件事值得壹提。第壹,1933,17年2月,具有世界影響的英國作家蕭伯納訪問上海,受到宋慶齡的接見。魯迅出席了與蕭伯納的會見、記者招待會等活動。
二是對胡適的批判。1933年2月,胡適作為北平中國民權保障同盟主席,在《晨報》、《民國北平日報》、《子林西報》等報刊上發表了壹系列關於民權保障與政治犯問題的談話,始終與以宋、蔡、楊為代表的同盟持不同看法。1年3月,魯迅給臺靜農寫信——“聽說胡博士有壹篇攻擊民權同盟的文章,發表在《北平報》上。能不能找到發過來?”可見他對這件事的重視。據說他也是第壹個提出把胡適開除出同盟會的建議的人。3月4日,《申報》刊登了胡適被民權保障同盟開除的消息。之後,魯迅寫了《光明從何而來……》對胡適進行了批判,尖銳地指出他所講的“人權”其實是“政府權”。
三、5月1933、13日魯迅、宋慶齡、蔡元培、楊杏佛、林語堂、史沫特萊等,代表中國民權保護聯盟向德國駐上海領事館遞交抗議書,嚴正以待。
抗議德國法西斯慘無人道、踐踏人權、壓迫無辜學者和作家、破壞文化等罪惡行徑,譴責希特勒對猶太人的迫害和屠殺。抗議發表在《申報》等報紙上。人權沒有國界,壹切反人道、反人類的行為,哪怕不是發生在自己的民族、國家,都應該站出來譴責。這是魯迅等先輩早就認識到的樸素道理。在魯迅那天的日記裏,我簡單地記著:“上午去了中研院,然後去了德國領事館。”
第四,1933年6月初,魯迅、蔡元培等20位文化界人士在《申報》和《大美晚報》聯合發表宣言,強烈抗議非法殺害抗日愛國人士林會元,為其冤假錯案報仇。福建龍溪公教主任、抗日會常委林,被指為“土匪”,未經審判,證據不足,即被軍隊逮捕槍斃。
第五,1933年5月,女作家丁玲失蹤,潘子年被捕,魯迅也受到恐嚇。報紙上報道了丁玲被害的消息,魯迅還寫了壹首七絕《悼念丁俊》。6月26日,他在信中談及此事,義憤填膺。他說:“抗議事件沒有用,當局會被抗議分散註意力。現在她的生死不明。其實在上海,失蹤的人很常見,只是沒人提,因為無名。也是急於救丁的人之壹,但他被暗殺了。我想這件事也會模糊。這是壹個騙人的行業。聽說還有十四個人想用同樣的方法處理。”
事實上,抗議仍然有效。丁玲終於挺過來了,幾年後去了延安。當然還有其他原因,但我相信民權保護聯盟和文化界的抗議還是產生了積極的影響。魯迅冰冷的文字背後,跳動著壹顆火熱的心。他關心丁玲的命運,就像關心無數無名的被迫害者的命運壹樣。他參加民權保障聯盟是與他堅持不懈的人道主義情懷分不開的。在魯迅身上,我們總能體會到比思想上的東西更多的人性的東西。晚年向往蘇聯,支持左翼文藝運動,主要是出於對蔣介石獨裁的壹種反抗。他所追求的是五四時代的理想,人道主義是其思想的核心。沒有人道主義和人權關懷,魯迅的精神世界將是蒼白的。他扛起黑暗的閘門,讓青年走向光明的地方。他推翻了吃人的盛宴,他呼籲“救救孩子”,這和他參加民權保護聯盟壹樣,是人道主義追求的體現,和他在“三·壹八”事變後的抗議壹脈相承。
1933 6月20日下午,下著傾盆大雨。在楊杏佛參加完葬禮後,魯迅冒雨踏上了歸途。雨水似乎充滿了血腥味,巨大的悲痛和憤怒甚至模糊了他的雙眼,分不清是雨還是淚。他壹氣呵成,寫出了徐守尚的《才子創新,與龔自珍無異》四行詩:
“還有沒有舊時代那樣的豪情?花開花落。妳什麽時候對著江南雨流眼淚,對著思敏哭了?”
這首小詩和他的《紀念劉和珍君》、《紀念遺忘》等文章壹樣,註定要和《阿q正傳》壹起被長久流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