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1日,王離婚法院壹審判決解除雙方婚姻關系,從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角度出發,判決婚生子女由王撫養,婚生女子由馬蓉撫養;在馬蓉名譽權壹案中,法院認定王不構成名譽侵權,壹審判決駁回了馬蓉的訴訟請求。馬蓉上訴後。
今天下午1,馬蓉發了壹張三中院的照片,建議他親自參加庭前會議。庭後,她出具了兩份手寫的《公開審理申請書》,稱“讓全案得到陽光審判!”事實上,王此前已向表示,他申請二審公開審理。主要原因是馬蓉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以及兩案壹審民事判決作出後,多次在媒體等公開場所發布與案件相關的信息。而且兩個案件的證據基本相同,已經通過媒體報道基本為公眾所知,所以不存在因為個人隱私而不公開審理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