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9日
煙霧繚繞之間,張誌明遇見余春嬌。誌明給春嬌點煙,壹束青焰,將兩人和煙絲同時引燃。
2009年2月20日——2月24日
抽煙被城市監察員逮住,為逃避處罰,誌明裝成日本仔,春嬌假扮韓國妞,最終被識破,二人發足狂奔,兩只手牽到壹起。
從今往後,女的不嫌失意,男的不怕燙手,幹柴烈火,熊熊烈烈,往窮街陋巷裏燒。燒出人情百態,燒出重重危機,燒出百轉回腸,燒出細膩心思。
2009年2月25日
傍晚,香港政府公布財政預算案,由淩晨十二時起增加煙草稅,壹輪全港限時搶煙暴潮啟動了。然而此時,誌明與春嬌越走越艱難的感情最需要的卻是在超速度暴潮裏緩下來,去舉頭看壹看樓海之間局促飛行的UFO。
因為愛情如果壹口咬定,不趕時間。
“誌明”與“春嬌”來自臺灣的俗語,就像“羅密歐”與“朱麗葉”或者“梁山伯”與“祝英臺”壹樣,泛指戀愛中的男男女女。在陳升和五月天的嗓音中,他們是膾炙人口的情歌;在彭浩翔的故事裏,他們是香港最本土的戀愛偏方。
《誌明與春嬌(簽名版)》適用於:影迷、小說讀者、都市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