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重簽,日期提寶簽之日寫,但可在合同中,標註壹下原先的合同日期。
壹般寫為賣契或根據買賣對象寫為房契、物契、畜契、地契等。
稱謂。標題之下,左邊頂格書寫:賣方:,另起壹行寫:買方:。
正文。(1)立契的原因和目的。(2)契約的具體事項,采取條款式寫法。
結尾。結尾部分要寫明:契約壹式幾份,分別由誰執有;附件的名稱;有效期限;當事人簽名、蓋章或手印;雙方的身份證號碼若有中介人,亦要簽名蓋章,最後是立契年、月、日。
房屋買賣合同重簽,日期提寶簽之日寫,但可在合同中,標註壹下原先的合同日期。
壹般寫為賣契或根據買賣對象寫為房契、物契、畜契、地契等。
稱謂。標題之下,左邊頂格書寫:賣方:,另起壹行寫:買方:。
正文。(1)立契的原因和目的。(2)契約的具體事項,采取條款式寫法。
結尾。結尾部分要寫明:契約壹式幾份,分別由誰執有;附件的名稱;有效期限;當事人簽名、蓋章或手印;雙方的身份證號碼若有中介人,亦要簽名蓋章,最後是立契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