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舉報信可以分為開頭、正文和結尾三個部分。在寫開頭之前,最好給舉報信起個名字,就像寫文章壹樣,有個標題。比如:“舉報張三貪汙”“舉報李四受賄”等等。這樣,舉報人員對舉報信的內容壹目了然。
舉報信的開頭,和寫信壹樣,都是在頂框裏寫上接受舉報的單位名稱,比如“某檢察院舉報中心”。然後,介紹舉報人和被舉報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男女、年齡、在哪個公司工作、擔任什麽職務、住在哪裏等等。如果有幾個舉報人,就要壹個壹個寫清楚。這樣檢察人員可以對報案人和被告人有壹個基本的了解,也方便偵查。
舉報信正文應詳細介紹舉報案件的事實。這是舉報部門處理的基本依據,是寫好舉報信的關鍵。我們應該努力把它寫好。介紹、報道案件時,應當按照案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手段、具體情節、後果等按時間順序陳述。這些內容要寫的盡量詳細。如有介紹人或知情人,應寫清楚其姓名、單位及聯系方式。如果知道證人或知情人與被舉報人的關系,也要寫清楚。
在舉報信的最後,妳可以談談妳對本案的看法,並提出具體要求。
最後,舉報人要簽上自己的名字,寫下寫的時間。
寫舉報信時,要註意以下幾個問題:
首先,報道的內容壹定要實事求是,不能隨意誇大,更不能無中生有。在介紹案情時,不要把自己的主觀懷疑、猜測和真實情況混在壹起,以免影響調查的及時準確。
其次,最好在舉報信中寫清楚自己掌握的證據,並說明證據是怎麽來的。但是,不要把能夠證明案件的原始書證、物證,如有價證券、票據等,以信函形式寄出,以免丟失。這些證據要妥善保存,在檢察官來調查的時候交給他們。
最後,舉報信要作為案件材料存入卷宗。所以舉報信最好用鋼筆寫,字跡要工整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