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索賠金額加上這些年的利息。同時可以主張追回款項所花的交通費、住宿費、餐費、律師費、誤工費,可以要求被告承擔訴訟費。精神損害支持的可能性很小。
3,民事賠償當然是成立的,至於刑事訴訟,嚴格來說也是可以成立的,但是現在這樣的社會兩三萬都不算什麽,那就讓被告按照民事案件多賠償吧。
4.當然,模仿簽名是必須的。這是證據;可以請法院做鑒定。當然,證據越詳細越好。最好能拿到李在單位簽字的原件,可以向法院申請,防止單位篡改。
5.妳不需要給他們分配責任,直接讓他們承擔連帶責任就行了,剩下的讓法院或者讓他們自己解決。連帶責任會更保護妳。
就妳的解釋而言,如果妳提供的證據充分,肯定會得到支持。提醒壹下訴訟時效: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兩年內提起訴訟,否則無權勝訴。所以盡快起訴到法院。
希望能幫到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