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藝術簽名 - 買房交定金要簽哪些合同

買房交定金要簽哪些合同

購買商品房對於老百姓來說是壹件大事,購房過程是會有很多的程序和手續,例如看好了房子,開發商壹般是要求購房者交定金的。那麽購房交定金要不要簽協議?定金能退嗎?由華律網小編為大家進行解答。

壹、什麽是定金

定金是指為擔保合同債權的實現,雙方當事人通過書面約定,由壹方當事人向對方預先支付壹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方式。

定金屬於壹種法律上的擔保方式,目的在於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簽合同時,對定金必需以書面形式進行約定,同時還應約定定金的數額和交付期限。給付定金壹方如果不履行債務,無權要求另壹方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壹方如果不履行債務,需向另壹方雙倍返還債務。債務人履行債務後,依照約定,定金應抵作價款或者收回。保證金沒有雙倍返還的性質。

二、購房時交的定金能退嗎

1、2001年頒布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銷售商品房,不得向買受人收取任何預訂性質費用。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所收費用應當抵作房價款,當事人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的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買受人返還所收費用;當事人之間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2、《合同法》第六條規定:“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還有壹百壹十五條、壹百壹十六條及該法的司法解釋等都涉及此問題。

3、擔保法解釋第壹百壹十五條明確,當事人約定以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壹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壹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三、購房交定金要不要簽協議

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先簽訂認購協議書並交納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合同履行的必須程序,購房人可以與開發商直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在購買商品房時,最好將該項目了解清楚,然後直接與開發商簽訂買賣合同,這樣如果在簽約談判中補充協議達不成壹致意見,或者又發現了對自己不利的新問題,都可全身而退,不必再為解決定金的問題而煩惱,也避免了可能的定金損失。或者在簽認購書時加上如果雙方在簽訂正式合同時,就合同的具體條款達不成壹致意見,不能簽署正式合同,賣方應無條件立即退還全部定金或訂金、在認購書有效期內,買方有權隨時解除此認購書,賣方應將定金或訂金無條件全部退回的約定。

四、購房定金合同糾紛該如何處理

1、首先要確認協議的效力,如果合同無效,定金應該全部返還。例如:沒有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的購買未滿五的經濟適用房協議應屬無效協議,因為經濟適用房是保障性住房,是解決住房困難問題人的住房問題,是有資格準入性質,特別是未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只能賣給有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的人;

2、其次要確認協議有無有欺詐、重大誤解等情況,如果有,可以在簽訂協議之日起壹年之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在協議撤銷後,定金應該全部返還。例如,如果賣家隱瞞房屋有重大安全隱患的情況,就屬於欺詐。

3、再次,在協議合法有效的情況下,就要確定誰是違約方,誰是守約方,給付定金的壹方如果違約無權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壹方如果違約,應該雙倍返還定金;

4、如果只是簽訂了定金協議(比如定金支付書、房屋認購書等),在定金協議約定的簽訂正式房屋買賣合同之前,如果因為買賣雙方關於買賣合同的具體條款沒有達到壹致而導致買賣合同沒有成立,各不承擔違約責任,定金應該全部返還;

5、謹慎簽訂定金協議,在沒有和賣家全部協商壹致的情況下,不要給付定金,另外定金要直接給付給賣家,減少環節就是減少糾紛;購買期房可以不簽訂房屋認購書而直接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

南寧律師網頁鏈接

6、為了避免發生糾紛,任何承諾最好都要落實成書面的東西,個人簽字就生效,公司必須蓋單位的合同專用章才生效;錄音、證人證言都可以作為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