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公既用衛鞅,鞅欲變法,恐天下議己。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
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壹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摘自《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
譯文
孝公已經任命了商鞅,商鞅想要實施變法圖強政策,唯恐天下人對自己產生非議。法令已經完備,但沒有公布,(商鞅)恐怕百姓不信任,於是在國都市場南門立下壹根三丈長的木桿,招募百姓有能夠搬到北門的就賞給十鎰黃金。百姓對此感到驚訝,沒有人敢去搬木桿。(商鞅)就又宣布命令說:“有能夠搬過去的就賞給五十鎰黃金。”有壹個人搬木桿到北門,立即賞給他五十鎰黃金,以表明沒有欺詐。終於頒布(變法的)法令。
註釋:
1.孝公:秦孝公。
2.衛鞅:人名,即商鞅。
3.具:完備。
4.已乃:旋即,不久
5.輒(zhé):就。
6.卒:終於。
7.下令:頒布法令
8.予:給。
導讀:本文講的是商鞅為了推行新的法令而設法取信於民的壹則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