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電發〔2011〕28 號
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省 (市)國土資源廳 (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
據國家海洋局預測,受 3月11日日本東北地區強烈地震誘發海嘯影響,未來兩天,浙江、福建、廣東東部、江蘇、上海等地沿海地區將受海嘯影響,引發地質災害的可能性較大。海嘯波將於 11日22 時前後到達浙江、福建沿海,波高為 0.3到 0.6 米左右; 於 11日22 時前後到達粵東沿海,波高為 0.4 米以內; 於 12日02時前後到達江蘇、上海沿海,波高為 0.3 米左右。部黨組高度重視日本地震誘發海嘯期間的地質災害防範工作,要求各地高度重視,做好地質災害防控工作。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壹、五省 (市)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高度重視,提高警惕,密切關註海嘯、災情,做好海嘯期間地質災害應急值守、信息報送等工作。
二、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做好聯控聯防。根據防災預案,與相關部門***同做好應急工作和人員、物資等準備。
三、充分發揮群測群防體系作用,做好海嘯期間地質災害排查、巡查、復查工作,對發現的隱患點要及時落實監測和應急處置。
有重大情況,請及時報部。
聯系電話: 地質環境司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
010 - 66558072 010 - 66557723 (傳真)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
二〇壹壹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