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皮條,指的是在壹些非正常關系的,為了達到目的,不能在公開場合、正常途徑解決的,而通過壹些歪門邪道,暗中操作,通過中間人,甚至是通過多個中間人才能與特定人的接觸,達到某種目的。也指壹些不正當交易中的中介人,在國外很多從事賣淫中介的人的工作稱之為拉皮條。
“拉皮條”的名詞,只限於姘頭搭角的結合,正式夫妻就不能適用,譬如有人請妳去做媒人,妳若對人家說:“我來替妳家千金小姐‘拉皮條’。”那妳就要吃了巴掌回來。
擴展資料:
1、拉皮條的出處:清朝時期,北京有個皮條營,是當時著名的紅燈區。人力車夫經常會在周邊地區攬活,嫖客們上了車,去皮條營去做這皮肉生意。久而久之,專在這周邊轉悠的人力車夫就被稱為拉皮條的,再到後來,被引伸到替妓女拉客的掮客身上,拉皮條於是變成了專用名詞。
2、拉皮條有時也會有壹定的風險。拉皮條也不是都是壹帆風順的,有些為了達到某種目的,在事情的過程中會投下魚餌,甚至更大的經濟價值的財物直至現金賄賂,可是到頭來,事情沒有辦成,皮條客會承擔這方面的經濟損失的責任,“偷雞不成反蝕把米”。還有介紹賄賂罪的嫌疑。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