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字典詞典 - 未成年少女性交易如何預防

未成年少女性交易如何預防

未成年少女性交易防治研究

未成年(少年或兒童)是國家最為重要的戰略資源,關乎國脈興衰。《兒童權利宣言》明確規定:兒童應受到特別保護,制訂有關法律應遵循兒童最大利益原則。為此,許多國家和地區在對未成年人與成年人性權利的保護上呈現二元性架構,即對與成年人發生性交易的行為,壹般不作犯罪處理,對與未成年發生性交易的行為,在大多數國家被認定為犯罪行為,例如加拿大、美國、德國、法國、意大利、英國、日本、新加坡及我國臺灣地區,等等。這亦是國際上形成的基本***識,相關規定見諸於《日內瓦兒童宣言》、《兒童權利宣言》、《世界人權宣言》、《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如第23條、24條)、《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公約》(如第10條)、《兒童權利公約》、《關於兒童保護和兒童福利、特別是國內和國際寄養和收養辦法的社會和法律原則宣言》、《聯合國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標準規則》、《在非常狀態和武裝沖突中保護婦女和兒童宣言》,等等。以我國臺灣地區為例,其以立法形式制定了《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簡稱《條例》)和《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系統且具體地將與未成年人發生性交易行為納入法治軌道。例如,《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性交易者,依刑法之規定處罰之。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者,處壹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近年來媒體上頻現的援交案(或未成年性交易案)等,暴露出我國在未成年人性權利保護上存在著明顯缺陷。僅以立法為例,我國法律並未將與14至18周歲未成年人發生性交易的行為納入刑法規制之列,這顯然不利於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少女)性權利的保護,也有悖國際基本***識。鑒於社會鍵理論對青少年犯罪或越軌現象具有強大的解釋力,筆者擬從未成年少女性交易問題的研究現狀出發,引入社會鍵理論並以之觀照相關問題,以期為未成年少女性交易防治提供嶄新且合理的路徑選擇。

1理論研究之現狀:專門和系統性的研究嚴重不足

就當下而言,我國關於未成年少女性交易防治的基礎理論和實證研究嚴重不足,筆者通過中國知網、萬方數據庫等搜索,尚未發現有專門論著在核心期刊上發表。就有限的相關研究成果分析,研究不足之處還體現在以下方面。

壹是研究路徑亟待更新。通常學者考察犯罪原因多沿用了古典犯罪學派的理論範式,即從人類學因素、自然因素和社會因素考察。亦有學者從經濟、社會和文化的視角展開研究。這兩種理論研究範式的合理性自不待言,但上述進路存在明顯的缺陷,即研究缺乏針對性,容易陷入泛泛而論的境地。

二是實證資料嚴重匱乏。就筆者所搜集的資料分析,尚未發現有專門針對未成年少女性交易問題展開的調查研究。與之相關的研究有:(1)2009年,復旦大學公***衛生學院和上海市計劃生育科學研究所對6023名青少年(5~24歲)所做的調查。此次調查顯示:4.3%的有過商業性行為,12.7%的有過性行為(含商業性行為)。(2)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和中國兒童研究中心聯合調研所形成的《青少年援助交際行為訪談報告》。(3)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梁俊華、汪凱與童小軍合作的《大學生對援助交際認知狀況的調查與分析》。(4)基於對福建省251名賣淫青少年女性的問卷所形成的《賣淫青少年女性的社會心理特征及其成因》的調查報告。(5)中國政法大學調研組所作的《未成年案件特征的實證分析》。(6)余海燕的《未成年人性犯罪現象分析及預防對策》。(7)《關於貴州農村女性賣淫問題的調查與反思》,等等。此外,2004~2014年間被輿論曝光的未成年人參與性交易的案件約20余起,但這20余起案件因信息殘缺,多數研究價值不大,僅有上海中小學生賣淫案、十堰特大組織少女賣淫案因相關資料較為詳實,比較有個案研究價值。

進而言之,由於對未成年少女性交易現象專門和系統化的基礎理論研究不足,導致實證研究難以深入有效展開;基礎理論研究不足和實證研究的匱乏又引發制定科學決策的難題,以至於相應的社會治理難以有效開展。本文倡導從社會鍵理論視角全面分析相關問題,是對傳統理論研究範式的更新和超越。其顯著優點在於:可操作性強、簡約有致、綜合性明顯、實證性突出。雖然克羅恩(MarvinKrohn)和梅西(JamesMassey)認為,社會鍵理論難以解釋所有的犯罪現象,而對少女犯罪和輕微的少年犯罪具有較強的解釋力,但這並不影響本文的研究,因為本文的研究對象正是未成年少女。

2基本原理之解讀:社會鍵理論之於青少年犯罪問題

2.1社會鍵理論的歷史譜系

社會鍵理論(socialbondtheory),又譯為社會控制理論、社會聯系理論,是由美國當代著名犯罪學家特拉維斯;赫希(TravisHirschi,1935-,簡稱赫希)於1969年所提出。赫希在他的《少年犯罪原因》壹書中對社會鍵理論有比較詳盡的論述。為更加直觀表明社會鍵理論在整個犯罪學派演變過程中所處的位置,簡要分述如下。

犯罪學派大致可以分為兩個基本類別:古典主義學派(或古典犯罪學派)和實證主義學派(或實證犯罪學派)。犯罪學上的實證主義又可分為生理實證主義、心理實證主義和社會實證主義。切薩雷;龍勃羅梭(CesareLombroso)是生理實證主義奠基人之壹。英國心理學家鮑爾比(HansEysenck,1964-1977)是心理實證主義的重要代表。薩瑟蘭、迪爾凱姆、默頓和赫希等是社會實證主義學派該學派的重要代表。該學派對犯罪學的發展影響重大,形成了諸多影響深遠的理論。例如,薩瑟蘭(Sutherlard)的差異交往理論(DifferntialAssociationTheory)、迪爾凱姆的失範理論、默頓的緊張理論以及社會控制理論。其中迪爾凱姆的失範理論後來成為緊張理論和社會控制理論的重要理論基礎,而社會鍵理論作為社會控制理論的典型代表,其在解讀青少年犯罪或越軌行為上具有顯著的解釋力。

2.2社會鍵理論的基本要義及評價

赫希認為:基於人先天的動物性,所有人天生都具有犯罪的可能性。因而,犯罪學研究的重點是人們為什麽不犯罪,而非人們為什麽會犯罪。多數人不犯罪的原因,在於其內心和外部環境有良好的控制紐帶,即社會鍵。所謂社會鍵乃是人在社會生活中所形成的壹種穩定的情感,屬於正常人格中的壹部分。例如,如果壹個人認識到家庭或社會上多數人對他有較大的期望,社會道德和社會秩序使他感覺重要,那麽這就表明社會鍵的作用比較顯著,這個人不容易犯罪的可能性較大。

控制人們不犯罪的關鍵要素有四種。第壹種要素是依戀(Attachment)。依戀程度越高,犯罪行為越少;依戀是社會價值和規範合理內化的必要因素。對未成年人來說,家庭和學校是他們最重要的依戀對象。家庭是少年社會化的第壹個重要的場所;就家庭而言,依戀父母的程度越高,越不容易走上犯罪道路。學校是介乎家庭與社會之間最重要的教育場所;就學校而言,對學校的依戀意義重大。少年犯罪與否,較大程度上取決於其學習能力和學習成績。為此,赫希還勾勒了壹個犯罪原因鎖鏈圖。此外,朋輩也是少年依戀的重要對象,等等。

如果青年人能致力於實現傳統目標,例如渴望接受高等教育,追尋崇高理想,那麽也就不大可能實施諸如少年越軌或犯罪等危險活動;相反,則表明個人壹旦具有實施犯罪等危險活動的條件,他就較大可能地實施犯罪等危險活動。

第三種要素是參與(Involvement),即青少年花費時間、精力等參與傳統活動。這裏的傳統活動,通常指有益身心的體育運動、有益功課的學術活動、有益美德培養的團體活動,等等。研究表明:邪惡生於懶人之手,卷入傳統活動程度到越深,越使個人沒有時間和經歷感知誘惑,越能夠將個人從越軌或犯罪行為的潛在誘惑中隔離開來;反之,違法犯罪等危險行為發生的幾率增加。

第四種要素是信仰(Belief),即對***同的價值體系和道德觀念的認同。諸如對誠信的認同、對法治的信賴,等等。赫希認為,在社會群體中存在著***通的價值道德體系,如果青少年喪失對最基本是非觀念、公平正義等的信賴,那麽個人實施危險行為的可能性就比較大。

3基本問題之新探:社會鍵的扭曲或斷裂

在社會鍵理論視域下,未成年少女性交易活動的成因,可以歸結為社會鍵的扭曲或斷裂。具體闡述如下。

3.1依戀家庭、學校和朋輩的紐帶遭到破壞或扭曲

如前文所述,依戀是個人與父母(家庭)、學校以及同輩的連結。個人對這些事物的依附程度較高,會受彼此***有的規範所約束,他們犯罪的機會便較少。以上海中小學生賣淫案為例,從其與家庭的關系看:娜娜(化名)因家庭變故,中途輟學,輟學後並無正當或穩定的工作。據此,可以初步推斷娜娜與父母、學校之間的社會鍵已經斷裂或遭受嚴重破壞,猶如斷了線的風箏。實際上,根據檢察機關調查發現:涉案學生和父母之間大多缺乏有效的溝通,謾罵和溺愛是重要原因。從其與學校的關系看:作為學校,本應成為性教育實施的主要場所。然而,由於學校此項職責的缺失,導致在性的問題上學生與學校之間極少存在或實際不存在連結。從其與同輩的關系看,同輩的影響十分深遠:萍萍是小文的同學,萍萍介紹小文和好友小敏賣淫;娜娜和小文是壹起玩耍的鄰居,小文又介紹另外4名未成年女生賣淫。在該案中,可以稱為依戀的扭曲,即依戀的對象所持守的規範本身是扭曲的。

3.2追尋傳統目標的缺失或扭曲

有調研表明,在校學生性犯罪多以職業技校學生為主,占未成年人性犯罪總人數的43%。他們壹般文化基礎較差,多有厭學傾向或行為,不願意接受家庭或學校教育。上海賣淫案、十堰特大組織少女賣淫案中顯示,涉案學生多數成績較差,缺乏對傳統目標的追尋。其中相當壹部分的學生,將時間和精力更多地投放到吃喝玩樂和追求刺激上,而非學業和職業規劃上。我們雖然不能遽然得出成績與未成年少女進行性交易有必然的關聯,但不可否認的是,根據現有的調查表明:成績差的學生從事性交易的幾率遠大於成績好的學生。

3.3參與傳統活動的不足或缺失

實際上,傳統目標的缺失或扭曲自然會導致參與的不足。上述案例顯示:這些青少年女性較少參與諸如學校運動(如乒乓球)、學習比賽(如數學競賽)等傳統活動。從事性交易的經歷,又進壹步減少其參與傳統活動的動力。《訪談》中從事援交學生的陳述有力的印證這壹點。例如,W學生表示,不聽課,很多東西就做不來嘛。然後成績就慢慢下降了。在19位受訪者中,認為有影響的有9位,接近50%。認為沒有多大影響的學生,有些學習本身比較差,例如B學生表示,我的成績超爛的,也沒啥影響。可見,遊手好閑是滋生犯罪的溫床,參與傳統活動的不足或缺失為青少年女性越軌行為提供了便利條件。

3.4傳統信仰(或信念)的缺失或扭曲

對福建省251名賣淫青少年女性的問卷調查結果表明,賣淫青少年女性缺乏對傳統道德觀念和基本價值的認可和尊重,而崇拜金錢、崇尚享樂是其主要價值追求。該項調查顯示以賣淫為業的有87人,占總數的47.7%。而在這其中,家庭經濟條件壹般(中等)的占80.6%;家庭條件好的13人,占7.4%;家庭條件較差或貧困的21人,占12%。可見,多數青少年女性並非經濟困難而從事賣淫活動。不可否認的是,這與當下以金錢為坐標的不良社會風氣息息相關。在許多青少年眼中,幸福就是對物質的占有,崇尚享樂主義和縱欲主義,有的甚至認為自己是新時代和新潮流的代表。持寧願坐在寶馬車裏哭,也不願意坐在自行車上笑價值觀的人為數不少。在上海中小學生賣淫案、十堰特大組織少女賣淫案中,多數涉案女學生基本對我們傳統價值不屑壹顧,偶像、金錢、甚至追求刺激成為了她們的信仰。

4基本防治之道:社會鍵的重塑或歸正

在社會鍵理論的啟示下,未成年少女性交易問題的基本防治之道,須著眼於社會鍵的重塑或歸正。具體而言有以下幾方面。

4.1個體層面上的應對之策:建立合理而有力的家庭依戀

就個體層面而言,應重視孩子對父母的依戀,防止家庭教育缺位。因為對父母的依戀關系重大,喪失對父母的依戀,青少年較難養成尊重他人的習慣,家庭也容易失去了控制少年犯罪的作用。我國當下的突出問題是許多農村父母由於生計在外打工,孩子多托給老人撫養。然而,大多老人因自身原因難以提供正常的家庭教育,孩子們的家庭教育多數處於缺失狀態。不少城市的父母由於工作繁忙,不少孩子交由托兒機構看管,這亦導致家庭教育失位(或不到位)。上述現象,除了部分是因生計所迫之外,多數家庭並未充分意識到父母的作用,也不重視家庭教育。上海、十堰、廣東等地發生的青少年學生賣淫案,無不印證這壹結論。正如上海中學生援交案的辦案民警羅德剛所講,首先應加強家庭教育。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家長應與其子女建立持久和有效的連結紐帶。具體而言,可以建立適當的親子互動項目,例如壹起爬山、遊泳、遊戲、打球、朗誦等等;對因故長時間在外的父母,要經常與子女電話聯系,或通過視頻聊天關註子女的成長,並適時地加以鼓勵和引導。

此外,父母應特別關註未成年少女(特別是青春期少女)的生理、心理變化,在性教育方面應及時指引,也要特別註意子女與朋輩之間的交往。生理上已進入青春期的少女,對性的好奇是正常的,由於無其他正規途徑可供選擇,父母(尤其是母親)的引導至為關鍵。然而,壹些家長對性交易存在誤解和敵視,可謂談性色變。例如,由上海市教科院普教研究所和***青團上海市委等單位主辦的少女護花,健康成長活動,內容主要涉及什麽是性、避孕的具體方法、如何拒絕男性的性要求等基本常識,在推廣之初困難重重。甚至有家長認為,這樣的資料堅決不能發給學生。該所心理研究室主任沈之菲認為,當代學生身體發育的時間與10年前相比提前近了兩年,然而他們在性心理成熟等方面卻沒有同步發展。在近年發生的上百起校園性侵案中,許多孩子被性侵後緘默不語,其重要原因之壹即為缺乏正確的性教育。此外,根據《訪談》顯示,18位援交女學生中,有12個人是通過朋友介紹了解並從事援交的。因此,作為家長,既應通過科教書籍、視頻引導孩子了解關於性的知識,使孩子健康成長,又要積極引導孩子與品行良好的朋友交往,當發現其朋友圈子存在異常時,要及時合理疏導或幹預。

4.2學校層面上的應對之策:建立可信賴的有力的學校依戀

第壹,歸正教育理念使學校成為學生可信賴的所在。就我國現狀而言,當下的教育理念可歸結為壹句話,即灌輸知識,為考試服務。當壹個學生為考而生,並非為學而生時,學校的職責變會異化。在灌輸知識,為考試服務的旗幟下,性教育的缺失便不難理解。例如,上海中職學校預防危險性行為課題組在對10所中職學校教師的調查顯示,多數教師難以坦然面對性的話題,認為自己能解決僅占5%,30%的學校沒有專門開展中職學生性教育。而合乎人性和常識的教育理念應是育人為本,即所謂傳道、授業、解惑者也。因此,歸正教育理念,明晰學校的本職,適時開展生動活潑的性教育課程,使學校成為可信賴的紐帶,乃是緊迫且重要的舉措。

第二,尤其不可忽視差生的教育。赫希的研究表明,與學校建立良好的紐帶,可以使青少年比較順利地從童年過渡到成年,在制約或控制青少年犯罪活動上具有重要作用。青少年對學校的依戀程度主要取決於學習能力和學習成績。如前文所述,缺乏智力技能是青少年犯罪的征兆。在學校中,老師越了解學生,越能夠鼓勵和幫助學生,越能夠恰當合理的管教學生,學生從事犯罪或越軌行為的可能性越小。鑒於此,以下措施是值得實施的:壹是無論學習成績如何,對所有學生均應給予足夠的重視和關心;二是有意識地開展預防犯罪的活動;三是重視青少年人生規劃教育;四是尊重青少年的個人興趣,提供參與機會。因為就青少年而言,壹般願意花時間和精力參與自己感興趣的事情。就學校而言,尊重青少年的正當興趣活動是十分必要之策。這既是學生全面發展的需要,也是預防犯罪的需要。

4.3國家和社會層面上的應對之策:重塑對法治和基本價值的信仰當前中國,處於社會轉型和多元文化思想並行的時期,新的價值***識尚未真正確立,對財富、名氣、地位和刺激的追求似乎已經成為壹股不可遏止的席卷全社會的潮流。這種潮流肆無忌憚地沖擊著中華民族傳統價值觀念(女性美德):即女性的溫柔、善良、忠貞、愛心、堅強、忍耐、本分、內斂等。此外,嫖宿幼女罪、援交案中的法律空白等屢屢成為人們批評對象,反映多數民眾對基本價值觀念仍持認同態度,對法律的不作為和亂作為現象非常不滿,亦反映其對法治現狀的不滿。法治作為當下社會最好的治理方式,似乎成為虛幻的蜃景。在我國,市民社會發育緩慢,黨和各級政府(及部門)實際是社會中的主導和中堅力量,掌握最核心和龐大的政治、經濟、文化和法律資源,由其承擔重塑社會對法治和基本價值信賴的重任是自然之理。

第壹,構築防火墻,建立未成年少女性交易的預防和治理機制。這是國際上的基本經驗,也是當下我國最緊要和稀缺的壹道防火墻。日本為管理互聯網上的交友網站,頒布《交友類網站限制法》,禁止交友類網站發布希望援助交際之類的信息,並規定網站運作者有責任阻止18歲以下青少年進入。2009年4月1日,日本頒布《保證青少年安全安心上網環境的整頓法》,確保青少年上網安全。侵犯未成年人性權益的行為,日本法律明確規定予以嚴懲,不論未成年人同意與否。相關規定散見於《日本刑法典》、《兒童福利法》、《防止虐待兒童法》之中。對照我國相關政策,1949年以來我國針對賣淫現象的刑事政策雖然不斷演變,但內在精神是壹致的,即重點打擊賣淫行為。因此,切斷性交易通道,重點打擊買淫者,乃是未成年人性交易防治的有效之舉。

筆者認為,我國政府當下最緊要的是彌補法律漏洞。《未成年人保護法》、《未成年人預防犯罪法》的內容或過於籠統,或有所缺失,無法應對社會上的未成年(少女)性交易問題。具體而言:壹是規範交友網站,使凈網行動轉化為常態的依法運行的凈網機制。詳細舉措可以參見日本的《交友類網站限制法》和《保證青少年安全安心上網環境的整頓法》,結合我國凈網行動的經驗等,經過實證調查研究,加以制定。二是參酌臺灣的《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修改《未成年保護法》和《未成年人預防犯罪法》,將與未成年人性交易行為納入規制其中,增加與未成年人性交易懲罰條款;或者單獨制定預防未成年人性交易防治法;或者在刑法修訂中,單獨增設與未成年人性交罪。

第二,防止強勢話語壟斷民意,傾聽各方聲音以達至基本***識。在現代社會中,基本價值***識的形成,不是站在道德制高點或者道德低谷強制推行壹套體系,而是基於不同群體、不同聲音通過合理對話機制進行溝通、辯論,逐步形成合乎人性、合乎法度、可以公度的價值***識。雖然主流觀點主張未成年少女參與性交易(尤其是幼女賣淫)會對其造成嚴重的後果和永久的傷害。但我們斷然不能在未經系統調研論證之前,即籠統的認為這是真理,不能有不同意見。作為政府,應當積極為類似援交少女的弱勢邊緣群體提供意見表達的渠道,讓異質聲音有機會在法律運行及演進過程中發揮應有功用。如此形成的政府決策和法律的演進方合乎生活的真實樣態,才更有可能產生實在的效果。

5結語

至此,我們可以比較清晰得出以下結論:在社會鍵理論視域下,未成年少女性交易現象的成因可以歸結為社會鍵的扭曲或斷裂,對此類現象的防治之道可歸結為社會鍵的歸正或重塑。此外,本文寫作的另壹目的是,期待未成年少女性交易問題能夠引起社會強烈關註。相關調研應當刻不容緩地跟進,因為她們現在還是孩子,將來她們是孩子的母親!

文/李曉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