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字典詞典 - 我國的野戰部隊和地方部隊有什麽區別?

我國的野戰部隊和地方部隊有什麽區別?

區別如下:

1、任務不同:

中國解放軍野戰部隊承擔主要作戰任務、跨區域作戰任務,機動作戰任務,而地方部隊則承擔輔助作戰、邊防守備、城市警備等任務,壹般不會到所轄區域外作戰。

2、軍種不同:

中國人民解放軍野戰部隊軍種全面,下屬的步、坦、炮、空、偵、工、通、化八大兵種壹應俱全,而地方部隊則少的很多,例如炮兵往往只有60毫米迫擊炮,沒有其他重武器,而像155毫米榴彈炮、99式坦克這樣的重型裝備則只裝備野戰部隊。

野戰部隊尤其是甲類集團軍,其下屬的班壹般都是滿員,以便於發生戰爭可立即出動,而地方部隊人員不齊,只有軍官和士官,士兵很少,有的地方部隊壹個連才幾十人,壹個營不過百人。

3、能力不同:

野戰部隊無論是裝備、人員、訓練水平、指揮水平都是全國最優秀的,而地方則壹般不如野戰部隊。

擴展資料:

中國人民解放軍華北野戰軍誕生於解放戰爭中國人民解放軍轉入戰略反攻之際。1948年11月1日,中***中央軍委頒發全軍整編命令:將野戰部隊改為野戰軍。

野戰軍以下依次轄兵團、軍(原縱隊)、師、團。各野戰軍以所在地區分為西北、中原、華東、東北、華北野戰軍。

1949年1月15日,又把西北、中原、華東、東北四大野戰軍改為第壹、第二、第三、第四野戰軍;華北野戰軍的三個兵團,則直屬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

中華人民***和國成立後,野戰軍壹級番號撤銷,其機關分別與有關軍區機關合並。

百度百科——中國人民解放軍野戰部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