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國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的基本政策是團結、教育、挽救絕大多數受騙上當的群眾,依法打擊極少數違法犯罪的邪教頭目和骨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三百條 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蒙騙他人,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犯第壹款罪又有奸淫婦女、詐騙財物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