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巾幗文明崗”評選基本條件
1、領導重視。把創建活動納入單位文明建設規劃,專人負責或分管,為創建活動提供必要的支持,有明確的爭創計劃、目標和創建標準,有切實可行的學習、管理和崗位責任制度,有規範的行業服務標準和達標要求。
2、立足創建。堅持以人為本,突出崗位成才和崗位建功,崗位目標責任明確,創建措施得力,內部管理規範,經濟和社會效益顯著。
3、優質服務。崗位人員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愛崗敬業、爭先創優、辦事公道、樂於奉獻,提供優質、誠信、人文、高效服務,受到社會、群眾好評。
4、示範性強。創建單位女職工占職工總人數的50%以上,領導班子成員(或崗位負責人)中至少有壹名女性。在本行業或系統具有先進性。
(二)“巾幗文明崗”申報方法
“巾幗文明崗”的申報工作,采取由創建單位自我申報,行業推薦,逐級報批並簽署意見的方法。申報順序從區級、市級、省級、國家級逐級申報,榮獲區級“巾幗文明崗”原則上須保持壹年以上才能申報市級“巾幗文明崗”。成績特別突出,影響特別大的單位可提前申報。
(三)“巾幗文明崗”申報材料
申報單位應填寫區、市、省或國家級“巾幗文明崗”申報表,擬寫申報材料(蓋上單位公章)各上交壹份。
(四)“巾幗文明崗”申報材料基本要素
1、創建單位基本情況(含女職工情況)、創建規劃
2、開展創建活動的基本情況:
(1)提出創建宗旨、口號、目標等
(2)制定創建制度(包括學習、管理、考核制度以及崗位職責等)
(3)開展創建活動記錄(包括學習情況、崗位練兵、考核獎懲記錄等)
3、創建活動效果
(五)“巾幗文明崗”檔案內容
檔案內容包括:圍繞“四個壹流”的主題,即壹流服務、壹流管理、壹流人才、壹流業績。
(六)“巾幗文明示範崗”的由來及發展概況
1991年,全國婦聯聯合有關部門在城市婦女中發起“巾幗建功”競賽活動。口號是“做‘四有’‘四自’女性,為八五計劃建功立業”。活動以提高經濟效益為中心,以四有(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紀律)、四自(自尊、自信、自立、自強)、五學(學政治、學文化、學科學、學技術、學管理)、五創(創優質、創高產、創效益、創最佳服務、創壹流水平)為主要內容,提高廣大婦女素質,立誌本職崗位成才,立足本職崗位創壹流成績,為實現十年規劃和“八五”計劃建功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