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對現行犯如何處置?
第八十二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先行拘留:(壹)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法律修訂: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根據1996年3月17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第壹次修正。根據2012年3月14日第十壹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根據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第三次修正。以上內容參考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