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不管是家妓還是藝妓,其實都是妓女,它們都同屬於妓女這壹個範疇。那既然都是妓女,家妓和藝妓又有什麽區別呢?
其實家妓跟藝妓是有很大的區別的,首先就是家妓。家妓是蓄養在家中的,其地位位於妾與婢之間,可以說其地位是很低的,僅僅只是主人尋歡取樂的工具罷了。作為壹名家妓,那可就是名副其實的壹名妓女了。因為人家玩弄了妳之後,不給名分,只當妳是卑賤的妓女,這做的就是最低賤的工作。而且可以說家妓遠不如妓樓裏面的那些賺得多,雖然家妓壹般都是被贖身得了,但其實只是換了壹個主人罷了,對自己並沒有實質性的好處。
再者就是藝妓了,說到藝妓,雖說也是妓女,但傳言她們只賣藝不賣身。但其實這也是說不定的。畢竟身為壹名妓女,其身契也是在別人手裏的,自己並沒有辦法掌控。而且,妳都從事於妓女這份工作了,在古代那個男尊女卑的大環境下,婦女本就是不被尊重的,更何況是妓女呢?所以雖說是藝妓女,但其中的某些事情想必也是很難分清的。不過這也只是我個人的壹些小猜測,或許人家真的可以出淤泥而不染,潔身自好呢?
不過,要是單單從字面上的意思來說的話,兩者最主要的區別就是妳賣的是什麽。家妓可以說是賣了壹整個人,甚至於把命都交給了人家,而藝妓則只賣其美貌,只賣其才藝,相對來說是比較有原則的。
從古代反映至今,這也是在壹定程度上告訴我們,作為壹個女生應該懂得自愛與自重,不可為了錢,丟掉自己的底線與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