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傳》中的李逵殺了4只老虎,但是他稱不上“打虎英雄”的,只能說是殺虎者。先看武松,他是壹個平頭百姓,赤手空拳,喝醉酒之後還能幾乎赤手空拳的打死老虎,那只老虎也是平時百姓們心中的禍害,有人除掉了它,還是用手打死的,這得是何樣的英雄人物?
再回看李逵,他用樸刀殺了4只老虎,其中2只大老虎,還有2只是小老虎,算是壹窩端了。那麽他為什麽要殺老虎嗎?是為民除害嗎?是逼不得已嗎?不是的,他的殺虎動機是因為老虎吃掉了他的母親,原著中“李逵心裏忖道:我從梁山泊歸來,特為老娘來取他。千辛萬苦背到這裏,卻把來與妳吃了!”,但是他的話裏並沒有傷心,更多是抱怨自己的千辛萬苦,母親被老虎吃掉後,自己白跑壹趟,白白忙活了。這樣怎麽讓人稱他為英雄?
還有壹點就是李逵剛剛殺過人,他下山接自己的母親的時候,遇到了半路假扮自己的李鬼,直接殺了他,自己還是朝廷重金懸賞的通緝犯,也是官服和百姓眼裏的梁山賊盜,壹直用的化名“張大膽”,對外也不敢公開自己身份。在打死老虎之後,被熱情的獵戶們請到曹太公莊上慶祝此事,卻被李鬼的老婆認出來他的身份,最後李逵在醉酒之後被眾人綁到衙門換取賞金。最後回山後,宋江對此事也是哈哈壹笑,壹句話帶過,實在是不值得提的光榮事。
因此李逵算不上什麽打虎英雄,而武松才是大家學習的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