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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海事件是什麽

2002年2月,浙江國投受托以3.38億元收購健力寶75%股權,張海成為健力寶新掌門人,是年28歲。

2002年12月30日:健力寶集團與中國平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協議受讓“深圳足球俱樂部”,健力寶投入1個億。

2004年8月25日:佛山市三水區政府宣布:張海不再擔任健力寶集團董事長兼總裁,接替其總裁職務的是祝維沙,董事長由魏小軍擔任。

2004年9月,張海被健力寶集團舉報涉嫌侵吞挪用7億元資金,健力寶俱樂部處於完全癱瘓狀態,董事會決定出售。。

2004年11月14日,北京匯中天恒與北方亨泰從張海、祝維沙和葉紅漢手中購買了除三水公投國有股外健力寶集團91.1%的股份,張海、祝維沙等人均退出董事會。

2004年12月16日:股權轉讓協議正式簽字,張海、祝維沙等33人由於其代表的公司已不再持有健力寶股份,均退出董事會,健力寶集團公司發布“關於陳松亭先生等人員免職的通知”,財務總監、資金中心總經理、采購中心采購總監、首席律師、董事會辦公室主任等29個中高級管理人員被免職。

2004年12月27日,深圳健力寶俱樂部在深圳召開新聞發布會,匯中天恒和北方亨泰投資有限公司正式接管深圳健力寶俱樂部。俱樂部宣布5點聲明,指出健力寶俱樂部與張海已經沒有任何關系,不允許張海以俱樂部名義進行欺騙活動。健力寶俱樂部律師楊允忠在發布會上講到“張海本人現在已經被刑事邊控和經濟犯罪立案”,這也是第壹次有人在公開場合直接透露張海“涉案”,且透露者為身份特殊的律師。

2005年2月24日:佛山市公安局與三水區公安分局正式派人趕赴廣州健力寶大廈,目的就是取證正在調查中的“健力寶大案”,指的就是去年9月,張海、張金富等人被健力寶集團舉報巨額挪用或侵占健力寶高達7億元的資金。

2005年3月24日:晚8時被廣東省公安廳和佛山市公安局經濟偵查大隊聯合拘查,罪名是涉嫌挪用7億元資金,同時被拘查的還有原健力寶投資管理部總經理曹庭武、原健力寶投資管理部投資總監郭建函。

2005年4月30日:張海被檢察機關正式批準逮捕。

2005年9月29日:匯中天恒和北方亨泰將其擁有的健力寶集團國內股份,全部轉讓給了前任俱樂部董事長葉紅漢所擁有的兩家廣州公司,即廣州冠群電子科技公司和廣州亦揚貿易有限公司,兩公司聯合從匯中天恒和北方亨泰手中收購了健力寶58.3%的股份,成為第壹大股東,匯中天恒退而成為健力寶第二大股東。

2005年12月26日:張海在獄中民告官,被告人分別為佛山市工商局、佛山市三水區工商局。訴訟請求中,張海以程序違法為由,要求法院撤銷上述兩被告於2005年5月19日對其所擁有的三水健康產業公司、三水正天科技公司的股權進行的變更登記行為,後來對佛山市工商局撤述。

2005年12月28日:佛山市禪城區法院對張海案件正式立案。

2006年7月18日:張海狀告佛山市三水區工商局“對健力寶股權變更登記違法”壹案在佛山市三水區法院開庭。但令人意外的是,開庭不久,法官就因訴訟各方對原告張海的訴訟請求認識不壹而被迫宣布休庭。

2006年8月25日:張海訴三水工商局案再開庭,整個庭審歷時近5個小時,法官表示,由於案情復雜,合議庭經休庭合議後,將對此案擇日宣判。

2006年11月2日:在經歷了壹年零七個月的羈押、偵查與審查起訴後,張海涉嫌職務侵占與挪用資金壹案當天上午在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根據佛山市檢察院的指控,張海在任職健力寶集團董事長、總裁期間,涉嫌利用職務便利,侵占公司財產人民幣1.2億余元,涉嫌挪用健力寶資金9400余萬元,健力寶集團對此指控未持異議。

2006年12月11日:三水區法院對張海告三水工商局壹案作出壹審判決書,三水區工商局勝訴。

2007年1月5日:張海向佛山中院申請取保候審,張海的辯護律師之壹徐玉發表示,如申請成功,張海將可能免罪。

2007年1月18日:張海被控職務侵占、挪用資金案在佛山市中院二次開庭。庭審中,控辯雙方僅就張海是否挪用健力寶828萬元的事實展開辯論,並未提及此前檢方指控的職務侵占1.2億元以及其他挪用資金罪名。

2007年2月12日:佛山市中院將張海涉嫌職務侵占和挪用資金壹案進行宣判,判決張海涉嫌職務侵占和挪用資金罪名成立,被判入獄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