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責任未落實:2010年11月15日,上海余姚路膠州路壹棟高層公寓起火,是因該建築工程層層分包,安全責任不落實造成。
2、施工違章:施工作業現場管理混亂,違章動火作業,無證電焊工違章操作。
3、材料違規:采用燃燒性能等級低的大量尼龍網、聚氨酯泡沫保濕材料等易燃材料引起。
1、責任未落實:2010年11月15日,上海余姚路膠州路壹棟高層公寓起火,是因該建築工程層層分包,安全責任不落實造成。
2、施工違章:施工作業現場管理混亂,違章動火作業,無證電焊工違章操作。
3、材料違規:采用燃燒性能等級低的大量尼龍網、聚氨酯泡沫保濕材料等易燃材料引起。